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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記下 17 : 24-41

亞述王從巴比倫、古他、亞瓦、哈馬,和西法瓦音遷移人來,安置在撒瑪利亞的城邑,代替以色列人;他們就得了撒瑪利亞,住在其中。

十月廿四日(週四)撒瑪利亞的改變

讀經三遍:列王紀下十七24-41
24. 亞述王從巴比倫、古他、亞瓦、哈馬,和西法瓦音遷移人來,安置在撒瑪利亞的城邑,代替以色列人;他們就得了撒瑪利亞,住在其中。
25. 他們才住那裡的時候,不敬畏耶和華,所以耶和華叫獅子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了些人。
26. 有人告訴亞述王說:你所遷移安置在撒瑪利亞各城的那些民,不知道那地之神的規矩,所以那神叫獅子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他們。
27. 亞述王就吩咐說:叫所擄來的祭司回去一個,使他住在那裡,將那地之神的規矩指教那些民。
28. 於是有一個從撒瑪利亞擄去的祭司回來,住在伯特利,指教他們怎樣敬畏耶和華。
29. 然而,各族之人在所住的城裡各為自己製造神像,安置在撒瑪利亞人所造有邱壇的殿中。
30. 巴比倫人造疏割‧比訥像;古他人造匿甲像;哈馬人造亞示瑪像;
31. 亞瓦人造匿哈和他珥他像;西法瓦音人用火焚燒兒女,獻給西法瓦音的神亞得米勒和亞拿米勒。
32. 他們懼怕耶和華,也從他們中間立邱壇的祭司,為他們在有邱壇的殿中獻祭。
33. 他們又懼怕耶和華,又事奉自己的神,從何邦遷移,就隨何邦的風俗。
34. 他們直到如今仍照先前的風俗去行,不專心敬畏耶和華,不全守自己的規矩、典章,也不遵守耶和華吩咐雅各後裔的律法、誡命。(雅各,就是從前耶和華起名叫以色列的。)
35. 耶和華曾與他們立約,囑咐他們說:不可敬畏別神,不可跪拜事奉他,也不可向他獻祭。
36. 但那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領你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們當敬畏,跪拜,向他獻祭。
37. 他給你們寫的律例、典章、律法、誡命,你們應當永遠謹守遵行,不可敬畏別神。
38. 我─耶和華與你們所立的約你們不可忘記,也不可敬畏別神。
39. 但要敬畏耶和華─你們的神,他必救你們脫離一切仇敵的手。
40. 他們卻不聽從,仍照先前的風俗去行。
41. 如此這些民又懼怕耶和華,又事奉他們的偶像。他們子子孫孫也都照樣行,效法他們的祖宗,直到今日。

聽主聲音:
1. 24節『亞述王從巴比倫、古他、亞瓦、哈馬,和西法瓦音遷移人來,安置在撒瑪利亞的城邑,代替以色列人;他們就得了撒瑪利亞,住在其中。』亞述帝國對於所治各民族的政策是「分化與統治」。他們藉著把各民族移到不同的地區來達到統治的目的。這裡記述著亞述王從各地遷移百姓到北國以色列地居住。其中有巴比倫人,當時他們受亞述控制;亞瓦和哈馬在北敘利亞;西法瓦音可能是巴比倫的西北區,也可能是在敘利亞的哈馬地區。本句中的「撒瑪利亞」已經不再是撒瑪利亞城之意,而是指原本北國以色列的領土。
2. 25節『他們才住那裡的時候,不敬畏耶和華,所以耶和華叫獅子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了些人。』雖然耶和華的百姓已亡國被遷徙至亞述地去,然而耶和華仍然統禦著全地。這可以從祂差獅子進入這些不敬畏耶和華的外邦人中得到證明。所謂不敬畏耶和華應該是指他們不去敬拜耶和華。對於那些不敬畏耶和華的外邦人,耶和華使用獅子來警告他們。這和嘲笑以利沙的童子的遭遇很類似。
3. 26節『有人告訴亞述王說:你所遷移安置在撒瑪利亞各城的那些民,不知道那地之神的規矩,所以那神叫獅子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他們。』被獅子咬死的案例一定很多,因此有許多人將這樣的情況回報給亞述王。
4. 27節『亞述王就吩咐說:叫所擄來的祭司回去一個,使他住在那裡,將那地之神的規矩指教那些民。』亞述王命令一位北國以色列的祭司回到以色列地,指點遷居至撒瑪利亞地區的外邦人如何敬畏耶和華。
5. 28節『於是有一個從撒瑪利亞擄去的祭司回來,住在伯特利,指教他們怎樣敬畏耶和華。』這位祭司是出於志願或是被迫回去不得而知。然而,他自己遭遇了自己的國家因背棄了耶和華而亡國的命運,可能他已經從自己悲慘的遭遇學到敬畏耶和華的重要。當耶穌在敘加井旁與撒瑪利亞的婦人談道後,他告訴門徒說「我差你們去收你們所沒有勞苦的,別人勞苦,你們享受他們所勞苦的。」耶穌所說那勞苦的人可能是指從這位祭司開始的那些在撒瑪利亞教導敬畏耶和華的宗教老師。
6. 29節『然而,各族之人在所住的城裡各為自己製造神像,安置在撒瑪利亞人所造有邱壇的殿中。』只是這些被遷居到撒瑪利亞地區的外邦人,他們並沒有放棄自己的宗教,他們仍然在所住的地方製造他們自己民族的神像,並且把神像安置在有邱壇的殿中。
7. 30-31節『巴比倫人造疏割‧比訥像;古他人造匿甲像;哈馬人造亞示瑪像;亞瓦人造匿哈和他珥他像;西法瓦音人用火焚燒兒女,獻給西法瓦音的神亞得米勒和亞拿米勒。』這裡敘述住在撒瑪利亞的外邦人所造和所事奉的偶像。
8. 32節『他們懼怕耶和華,也從他們中間立邱壇的祭司,為他們在有邱壇的殿中獻祭。』這些人雖然也敬拜自己祖先所崇拜的偶像,但他們受耶和華祭司的教導後,也敬畏耶和華,因此,也從自己的百姓中立耶和華的祭司在邱壇 向耶和華獻祭。
9. 33節『他們又懼怕耶和華,又事奉自己的神,從何邦遷移,就隨何邦的風俗。』這種又想要事奉偶像又想要敬畏耶和華的奇怪宗教現象,成為撒瑪利亞的宗教特色,也就是宗教混雜主義。
10. 34節『他們直到如今仍照先前的風俗去行,不專心敬畏耶和華,不全守自己的規矩、典章,也不遵守耶和華吩咐雅各後裔的律法、誡命。』列王記的作者記載這樣的事,並且評論這些似乎也已經相信耶和華的撒瑪利亞人說:人不可能真正敬畏耶和華卻又事奉偶像。這些人既要照著自己先前的風俗行,就不可能專心敬畏耶和華。因為專心敬畏耶和華就必須完全遵守耶和華的律法和誡命。
11. 34下-35節『雅各,就是從前耶和華起名叫以色列的。耶和華曾與他們立約,囑咐他們說:不可敬畏別神,不可跪拜事奉他,也不可向他獻祭。』由於列王記是寫給後來被擄至巴比倫的猶大人的。因此,那時猶大人在巴比倫雖然可能受到宗教混雜主義的影響,而去事奉巴比倫的神。因此,作者在這裡重申,要成為以色列人,就必須遵守耶和華與他們所立的約,不可敬別神,也不可跪拜事奉別神。
12. 36-37節『但那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領你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們當敬畏,跪拜,向他獻祭。他給你們寫的律例、典章、律法、誡命,你們應當永遠謹守遵行,不可敬畏別神。』以色列和猶大雖然都亡國了,但雅各的子孫並沒有消失,若猶大人只單單敬拜耶和華,並且永遠謹守耶和華的律例、典章、律法、誡命。他們仍然還有盼望(39節)。
13. 38-39節『我─耶和華與你們所立的約你們不可忘記,也不可敬畏別神。但要敬畏耶和華─你們的神,他必救你們脫離一切仇敵的手。』這段話是寫給被擄至巴比倫的猶大人的,作者在此保證,若猶大人不去敬畏別神,只敬畏耶和華,雖然他們已成為俘擄,流浪異邦,但耶和華仍必拯救他們脫離一切仇敵的手──包含巴比倫人。
14. 40-41節『他們卻不聽從,仍照先前的風俗去行。如此這些民又懼怕耶和華,又事奉他們的偶像。他們子子孫孫也都照樣行,效法他們的祖宗,直到今日。』作者寫這段經文時,移居至撒瑪利亞的外邦人仍處在宗教混雜主義中。但到了耶穌出來傳道時,撒瑪利亞人親自聽見神的兒子所傳的道,住在敘加的撒瑪利亞人就集體地歸向主。後來腓利下到撒瑪利亞去傳福音,許多撒瑪利亞人都歸向耶穌。這說明了外邦人被遷居至撒瑪利亞地區,在這裡認識了耶和華,雖然經歷了七百五十年的宗教混雜主義的信仰,但到了主耶穌的福音傳揚到撒瑪利亞時,這些外邦人都歸向了神。這一切都是耶和華在掌權,因為希望萬國萬民都認識祂,成為祂的百姓。

背誦金句:列王紀下十七25
「他們才住那裡的時候,不敬畏耶和華,所以耶和華叫獅子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了些人。」

禱告文
親愛的天父:你是掌管萬有的主。你要你所造的人都敬畏你而蒙福。因此,你就管教萬民,使萬民都能認識你、敬畏你。主啊!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敬畏你的必然蒙福,求你賜給我們敬畏你的心。感謝你將你的話語賜給我們遵守,凡愛你的必遵守你的命令。求主使我們能切實遵守你的話,行你的道,使我們藉著遵守你的話,萬民中顯明我們真是主耶穌的門徒。禱告奉主耶穌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