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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10 : 14-21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靈修筆記2020年9月21日(週一) 讀經:羅10:14-21

回應:從今天所讀的經文,我們可以想像保羅在為主傳福音時,應該有遇到一些拒絕福音的人,這些人可能是指以色列人。(羅10:21至於以色列人,他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當保羅在傳福音的過程中,曾向人敘述得救恩之道,就是要來信耶穌,除此之外別無他路(羅10:13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這件事對猶太律法主義者他們會存疑,是這樣嗎?保羅知道這些人有這樣的錯誤心態,特向這些人指出信主之路,確實需要具備一些條件,否則聽者縱使聽到了「福音」也是無法信耶穌。有那些必要條件呢:(1)要有奉差遣傳道的人。傳道者若沒有被主耶穌差遣出去傳道,那這傳道者縱使再熱心傳道,他所傳的福音也不會有果效。(2)要有福音的傳揚。出去為主傳福音的人,一定要傳講主的話;若不是傳講主的話,而是傳講人的話,所傳的信息是無果效的,別人聽了也不會信。(3)人須聽到福音。聽到福音的人,若對主認識不清,不了解主耶穌降世是為世人的罪而來,聽到福音的人他仍不會願意信主。(4)要相信這福音。聽到福音的人,若僅止於表面的敷衍,那這福音對聽到者也不會有幫助。基於此,保羅建議對耶穌是「救主」有疑問的以色列百姓,請他們需要先認同這些條件,認同了這些條件,他們才能有機會聽信福音,明白福音的真意,成為主耶穌的信徒。(羅10:14-15)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從保羅的教導,學習到很寶貴的功課,我們可以為主大發熱心出去傳福音,但請記得是主的差遣,而不是自己的意思;所傳的是主的福音,而不是你自己的話語;當我們這樣做時,所傳的福音才會有果效,我們自己也比較不會受傷、氣餒。祈求主幫助我們能成為一個按著主的旨意傳福音的人,若能如此,我們就是「報福音、傳喜信的人」,那我們的腳蹤必定是佳美的。(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