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筆記2020年8月31日(週一) 讀經:羅3:9-20
回應:在今天所讀的經文裡,保羅指出世人常犯「普世性」的罪,什麼是「普世性」的罪呢?保羅引用引詩14:1-3、詩53:1-3、傳7:20來說明,就是指「這世上沒有義人、人心中沒有神;人偏離正路、行敗壞的事;沒有行善的」;以上所指都是屬「普世性」的罪,所以不論是猶太人及外邦人都會有這樣的問題,為此保羅提醒大家彼此間不要互相嘲笑,沒有誰高過誰,大家應該要虛心檢討。為何大家都有這樣的共同問題呢?保羅在這裡特別指出,猶太人雖「曉得律法上的話」,但不代表猶太人就比外邦人更清高;「律法」的功用不是說認識律法的人就自認高人一等,反而是在指證他們的錯來(羅3:13-18),使他們無所遁辭,叫他們無法不承認這事實,所有的人都要被神定罪。(羅3: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親愛的弟兄姊妹,舉凡一切屬肉體的人,無論是猶太人及外邦人都包括在內,神照著公義標準來稱許或審判人的行動;既然人的肉體都是敗壞邪惡的(創6:12),所以這世上的人沒有一個人能靠「行律法」而稱義(羅3:20)。神賜律法給人的目的,不是要人遵行,而是要證明人不能遵行,藉此人就可以認識自己的敗壞和邪惡,使人有機會迴轉歸向神;律法原是叫人知罪,人絕對不能因行律法而稱義。祈求主,幫助我們這屬神的兒女認清與律法之間的關係,既然人不能憑行律法稱義,就當及早放棄此路,不要再盼望想透過律法改變自己錯誤的言行,倒不如以簡單的心來信靠、仰望主耶穌,反而更可以超脫律法的限制。(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