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9/2020 箴4:18
但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正午。箴4:18
義人——希伯來字sedeq在舊約出現250多次,有「合乎一定道德規範或標準」的意思,用來描述法官根據事實判案、沒有偏袒。舊約用這字是強調人對神的順服,順服的被稱為義人。
不順服神律例的人,那些行為不公、自我中心、侵害別人、沒有憐憫等舉止,不僅破壞靈裡和諧,也會敗壞社會的基本誠信與好的價值觀。現今,我們不難看到道德大幅淪落,從大明星到最高法院,人們所追求的是個人的自由和好處,沒有人理會神的律例。
罪毀壞人與人的信任,敗壞社會架構。當我們每個人都謀取私利,又如何抗議社會不公義的罪行呢?神要從我們個人和家庭開始,呼召我們效法祂,反映祂的聖潔。
道德問題不是由少數服從多數來判斷,重點是誰才是真正的審判官?讓我們重建神的標準。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亲爱的弟兄姐妹,平安!
对于一个独裁的政府,义是依统治者的需要来定,对于一个民选的政府,义是依人民的喜好来定,这两种义都是相对和变动的,但在神的国度中,义是依人对神的顺服来定的,所以是绝对和不变的,这样的义才是值得追求和珍惜的。
旧约的义强调人对律法的遵守,新约的义强调人对神的顺服,这两者本不矛盾,但是当人拒绝耶稣的时候就变成了矛盾,因为神的旨意是人只能通过耶稣这一个途径称义。所以罪不仅是违背律法,罪更指不相信耶稣基督,义不仅指遵守律法,义更指接受和顺服耶稣的拯救。
耶稣的出现成全了律法,让义有了生命,使罪更加可憎,但我们需要做的除了接受耶稣曾经的拯救,使罪得赦免,更需要顺服耶稣持续的拯救,使罪被战胜,神的义才能真正成为我们的义。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