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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歌 2 : 4

他帶我入筵宴所,以愛為旗在我以上。

8/17/2020 歌2:4

他領我進入宴會廳,為我插上愛的旗幟。歌2:4

旗幟——希伯來字degel在聖經只出現過兩次。除了雅歌以外,民數記2章幾乎整篇都涉及旗幟,描述營中百姓各歸自己旗下。「旗幟」是軍事戰爭的徽章或標記。神應許我們在祂愛的旗幟下。

這句話也告訴我們愛情關係中的一個重要事實:我宣告愛一個人,就是宣告她歸屬於我,這歸屬感就是成為被愛者的一面旗幟,能從中得到保護、關懷和欣賞。

愛情提供給人一種積極正面的自我價值感。插上愛的旗幟,視她為貴重,並且引以為豪,本應如此。每個結婚誓約都提供愛惜、保護的喜悅,這是婚姻的基本成分。難怪神用婚姻當作眷顧祂百姓的符號。

「旗幟」奇妙地提醒了我們,神愛我們。祂希望我們一切安好,所以祂樂意把我們安置在祂自己的旗幟下。我們若允許神來愛我們,就開始享受歸屬神、蒙慈愛的筵席了。

转自《宣教日引》

各位亲爱的弟兄姐妹,平安!

当我们谈论神的爱时,我们常常说的是一种归属感,但神的爱不仅提供让我们得安慰和得自豪的归属感,更指归属权,祂爱我们,为这份爱插上旗帜,就是要宣告我们是只属于祂的。不是归属感,而是归属权让我们拥有价值和地位。

神创造了我们,其实就拥有了对我们绝对的主权,因为我们是被造者,但虽然神供应了远超我们需要的,我们却仍然选择不爱祂,所以神就把自己的生命也献上赐给人,让我们成为被神所亲自救赎的,从此每个生命都是无价的宝贝,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耶稣宝血的印记。

神爱的原则不是供应我们所需要的,而是亲自用生命拯救生命,用生命改变生命。当我们孤独、沮丧和抱怨时,想一想这位连命都给了我们的耶稣吧!

新泽西主恩堂
中文堂牧师
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