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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 32 : 1-11

(大衛的訓誨詩。)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靈修筆記2020年7月10日(週五) 讀經:詩32:1-11

回應:詩32:1「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這篇詩教導我們一個很重要的功課,「認罪」與「悔改」要相結合才有價值及果效;這意思是說人犯了罪(包括:有形或無形的罪)來到神面前需要先「認罪」,接著內心要徹底「悔改」,如此行,神才會真正赦免這人的罪。(詩32:5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在這節經文裡提到「遮蓋罪」,不是指人「忽略罪」,這是沒有用的,而是指人願意認罪及悔改後,神才會遮蓋你所犯的罪。「赦罪」只有一個前提,那就是要「悔改」,而不是只認罪,不斷地認罪,這對自己生命改變是毫無幫助的。有些基督徒把「認罪」與「悔改」二者混淆一起,認為只要認罪就能得到神的寬恕,事實上並非如此;神所關注的問題是你這個人有沒有徹底悔改。基督徒對「罪」一般都願意悔改,但「悔改」不是僅在嘴上說說,而是願意從生活上徹底根除這罪惡。然如何徹底根除這罪惡呢?靠自己的意志力是辦不到的,唯有依靠神所賜的「能力」才能根絕這罪惡,使自己不再去犯罪。
親愛的弟兄姊妹,「認罪」與「悔改」這二件事非常重要,詩32:3「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已清楚告訴我們,犯了罪若不向主耶穌認罪悔改,那此人鐵定是會生病的「骨頭枯乾」,這對人的健康影響極大,千萬不要小看「認罪」與「悔改」這二件事。祈求主幫助我們勇敢向主耶穌陳明自己的罪,千萬不要隱瞞自己的罪,隱瞞自己的罪就是給撒但留後門;當我們願意這樣做時,你會發覺壓重擔的事將被釋放掉,因我們的主耶穌早已告訴我們「向耶和華承認自己過犯的人」,主耶穌就赦免此人的罪。(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