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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18 : 1-18

耶和華對摩西說:

活潑的生命2019/10/03

經文:
利未記18:1~18
18:1 耶和華對摩西說:
18: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18:3 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
18:4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18:5 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
18:6 「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
18:7 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她是你的母親,不可露她的下體。
18:8 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
18:9 你的姊妹,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們的下體。
18:10 不可露你孫女或是外孫女的下體,露了她們的下體就是露了自己的下體。
18:11 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她的下體。
18:12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體;她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
18:13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體;她是你母親的骨肉之親。
18:14 不可親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她是你的伯叔母。
18:15 不可露你兒婦的下體;她是你兒子的妻,不可露她的下體。
18:16 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體;這本是你弟兄的下體。
18:17 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又露她女兒的下體,也不可娶她孫女或是外孫女,露她們的下體;她們是骨肉之親,這本是大惡。
18:18 你妻還在的時候,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作對頭,露她的下體。

默想:
1.我們是否有受到世人的影響,效法他們一些不合神心意的習慣、文化和觀念?我們要如何避免自己受影響?
3節「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裡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
我們的言行舉止和觀念想法,很容易受到周圍環境和其他人的影響,假如我們沒有保守我們的心勝過保守一切的話。我還記得讀國小時,我就覺得自己在學校會受到同學的影響,學到一些不好的事物,像是罵髒話等,我覺得每週去教會都像是充電一樣,讓自己得到更新,重新去面對所處的環境。我們需要作出選擇,是讓仇敵透過世界的影響來偷竊、殺害、毀壞我們的生命,或者是讓神來塑造和更新我們的生命。

2.我們是否在婚姻、交友、戀愛、性關係等方面,受到這世代什麼樣的影響?
5~6節「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
利未記,一進入到生活層面的教導,就首先談到婚姻和性的問題,要百姓不可效法當時的一些習俗,發生一些亂倫的關係,無論是血親、姻親、長輩、同輩、晚輩都不可以。對現代台灣的基督徒來說,這些行為也是社會道德所不接受的,因此大家比較不常有這方面的問題和影響。然而在我們所處的環境中,透過各樣媒體和環境對我們在婚姻、交友、戀愛、性關係等方面,卻有很多其他的影響,很多事情我們可能會覺得沒什麼,習以為常,用世上的觀念和標準取代了聖經,甚至羨慕或追求世人的方式,以致於偏離了神的心意,讓自己失去了神原本要給予我們的祝福。求神用祂的話保守和提醒我們,能靠主活出分別為聖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