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筆記2020年6月17日(週三) 讀經:加1:11-24
回應:保羅與主耶穌雖是同一世紀的人(公元0-100年),但保羅沒有見過耶穌,更不可能跟過耶穌,所以他的領受大部分來至「主耶穌」親自的啟示。(加1:12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聖經記載保羅在未得救前,是一個逼迫基督徒的激進分子(加1:13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然當他在大馬色路上被一道光照著時,他整個人的生命因此而改變(徒9:1-5),從此以後他不再追殺、迫害基督徒,反而是盡心、盡力到處為主傳福音、做見證。(加1:15-17)保羅從蒙召那時算起,有三年的時間隱居重新整理自己,付上讀經、禱告、與主親近的代價,之後才出來為主傳道。(加1:18過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保羅為主傳福音的方式及對象,與耶穌的門徒(彼得、約翰、雅各…)不太一樣,保羅將福音傳到外邦(如:加拉太、以弗所、腓立比、…)當地百姓,而主的門徒傳福音的對象,大多僅止於猶太人的族群。保羅因領受不同,耶穌要他往外邦(非猶太人)地區去傳福音,因這緣故,非猶太人才可以聽到主的福音。
親愛的弟兄姊妹,當我們對保羅這個人有點認識後,我們真的要感謝保羅無私的愛,願意將福音傳給外邦人,包括我們這群非猶太人的「華人」;讓我們有機會聽到福音、信主,歸入三位一體獨一真神的名下,這是我們這些屬神兒女今生最大的祝福。基於此,我們需要學習保羅為主作工的精神,立志向外邦人傳福音、做見證。牧師鼓勵大家,不要將自己得救的「救恩」緊握在自己手上,要記得將這得救的「救恩」向我們周遭的親人、朋友傳遞,因這是主耶穌給我們的大使命。(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