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樂牧區】告別之後/程廣恩 傳道
曾遭遇喪失至親的人,或許能夠體會,真正的悲傷及哀慟往往出現在追思禮拜或是告別式之後,而且會延續一段相當長的時間。這種因喪親(或說失去一個重要的關係)之痛而有的悲傷,是需要適切的表露與調適的。
例如:當掃羅和約拿單死亡時,大衛作哀歌、透過言詞來表現出他的傷痛(參撒母耳記下1:17)。而耶穌也曾因拉撒路的離世,感受到失去摯愛的悲傷與哀慟,甚至因此動了憐憫,而留下祂的眼淚(參約翰福音11:35)。
在人的一生中,老年是經歷最多喪失的一個階段,失去配偶、失去家人、失去老友……,也因此,當長者遭遇喪親事件時,尤其是配偶,更需要費一些心力去悲傷與調適。若因宗教、性別、家庭……任何因素,無法妥善去處理悲傷和適應的長者,在心理與生理上都可能帶來負面的影響,例如:心理上可能引發憂鬱症,在生理上則可能造成疼痛、免疫系統疾病……。所以為了協助長者及長者身旁的照顧者,知道如何進行悲傷調適,以下將簡述一些概念及可供參考的做法。
悲傷的任務
當葬禮結束,周遭親友陸續回到自己的生活時,喪失至親的人或許會擔心自己不知該如何面對親人已不在的事實。也許有的人還會感到麻木、沒有食慾、感到無法好好睡覺、忽然聽見親人的聲音或看見他的影像、會突然嚎啕大哭……,這些都是正常的悲傷反應。
每個人的悲傷反應、時間的長短都不見得一樣,但一樣的是都需要去走過這個旅程,所以不要想刻意省略或縮短這個過程,才能有較佳的恢復與調適。但是當自己覺得無法獨自面對喪親之痛時,不要忘記抓住上帝的應許去倚靠祂:「疲乏的,祂賜能力;軟弱的,祂加力量。」(以賽亞書40:29);此外也要找一些可以分擔的親友,好讓悲傷的擔子可以輕一些。
在這悲傷的旅程中,若是能完成以下四個任務,將能增進重新開始正常生活的能力。
一、 接受死亡的事實
喪親者要能漸漸承認並接受逝者已經不在了,無法在現實生活中再見了。例如可透過默想啟示錄21章4節,宣告親人的靈魂在那裡不再有死亡、悲哀、哭號、疼痛之處,會是更美好的。
二、 經驗悲傷的痛苦
要完成悲傷的任務,喪親者一定得歷經悲傷的痛苦,任何允許逃避或壓抑痛苦的事情都反而會延長痛苦。此時便可思想前面所提,連耶穌、大衛都正視悲傷的感受而走過,自己亦可如此經歷。
三、 重新適應逝者不存在的環境
喪親者需要建立及習慣新的生活步調,學習承擔新的責任,學習用新的方式和他人互動。例如喪妻的丈夫可能就要思考需要如何備餐的問題。
四、 喪親者需要將活力重新投注在其他關係上
要為我們對逝者的情感與懷念找到一個有意義的處所,同時也將我們愛與被愛的能力帶回現在。此時的任務是發現新的人、事、物來投入其中,並能滿足我們被愛的需求,像是參加服事或是查經課程都是可行的。
長者喪偶的調適
凡是遭遇喪親、經歷悲傷的人,都可以從以上任務的觀點來為自己的悲傷找到調適的方向,但對於長者來說,喪偶的適應比起年輕族群確實顯得較為辛苦,因此值得我們多去認識與了解。
配偶過世是一種很獨特的失去,那是人生中最痛苦,最讓人手足無措的經驗之一。夫妻在彼此的人生中一起度過的時間,可能比其他人都還要久。夫妻共有一段過去,不論是順境或逆境、病痛或健康,平常或值得紀念的時刻,多數時候都是一起走過。夫妻中如果是照顧配偶的人,當照顧劃下句點時,內心可能會覺得百感交集,例如:會有放鬆、悲傷又內疚的感受等等。配偶過世後,在世的一方對於寂寞和孤單一人的狀態容易感到憤怒是常見的情形。有時,無法入睡的夜晚,和突如其來因責任感所帶來的不良影響可能會出現;此外,例行事務可能得花更多力氣去處理,信仰上的問題也可能會困擾你。這種喪偶的哀慟通常在配偶過世後三至十二個月最深,有時甚至就像配偶剛過世時一樣強烈。
此時喪偶的長者要考慮到自己會有情緒起伏,因此不要急著做重要決定,例如:再婚或其他事情,相反的,反而可以考慮參加一些團體,來幫助自己去調適悲傷與復原。喪偶的長者會需要時間從過去發現意義、承認自己的難處和憤恨、處理和分享自己的悲傷、依新的現實調整過去的希望、設定新的優先事項。悲傷無預期的浮現是正常的,例如像是以為自己在街上看到逝去的配偶,或聽見配偶的聲音,只是轉過身來看到的卻是其他人。
在財務上,至少一年內不要針對怎麼處理房子或遺產做出重要決定,這對喪偶的長者來說通常是最好的。如果長者從人壽保險或退休金收到一大筆的給付金,可先把錢放到儲蓄險或定期存款,直到瞭解如何妥善進行管理之後再做安排。
不過,喪偶的長者仍須注意如何處理當下的財務問題,像是支付家裡的帳單。若是可以,夫妻應事先做好離世後的財務規劃,以便其中一方安息時,另一方有錢付帳單、定期支出等等,不要等到配偶過世後才思考怎麼處理財務。所以,撥出時間整理銀行帳戶、保險箱、手中的基金與股票、個人退休帳戶或退休金、名下的汽車、貸款、保險和敬老津貼等等都是有需要的。
子女對喪偶父母的陪伴
如果你在照顧失去另一半的父母,請試著給予支持,但不要鼓勵父母變得過分依賴你,太過保護反而幫助不大。當一個人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開始為自己做點事時,醫治才會來臨。所以子女的任務是協助父母盡可能自主,但也不要顯得無動於衷或冷酷。
子女也可從各個角度評估還在世的父母的需求開始。有什麼是他得依賴妻子去做的?他會做飯嗎?他會付帳單嗎?有什麼是她得依賴先生去做的?她了解現在的保單嗎?她會報稅嗎?事先考慮,就可以採取步驟避免問題發生。舉個例子,如果還在世的父母從不曾買菜煮飯或換機油,就可試著把這些事分給其他人做。
隨著時間過去,子女可鼓勵還在世的父母繼續或開始積極投入外面讓他感興趣的事,像是參加教會的小組、聚會或課程,也可從事他的嗜好和當志工等等。當然,父母若能找到合適的教會小組或群體,去成為他的支持團體,這會對他的哀傷調適很有幫助。因為在支持團體裡,父母有機會能找到與他有類似經驗的人,並認識能幫助他化解寂寞的新朋友。所以陪伴喪偶父母的子女,可主動幫忙留意教會,或是父母生活圈周遭是否有這些課程、團體與活動,並在合適的時候陪伴父母參與其中,協助他們將活力重新投注在其他有價值、有意義的事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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