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經文

申命記 25 : 1-10

「人若有爭訟,來聽審判,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定惡人有罪。

活潑的生命2020/05/28

*靈修經文:
申命記25:1~10
25:1 「人若有爭訟,來聽審判,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定惡人有罪。
25:2 惡人若該受責打,審判官就要叫他當面伏在地上,按著他的罪照數責打。
25:3 只可打他四十下,不可過數;若過數,便是輕賤你的弟兄了。
25:4 「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
25:5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
25:6 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
25:7 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門長老那裡,說:『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興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給我盡弟兄的本分。』
25:8 本城的長老就要召那人來問他,他若執意說:『我不願意娶她』,
25:9 他哥哥的妻就要當著長老到那人的跟前,脫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說:『凡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
25:10 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

*靈修默想:
(1)為何刑罰惡人時,多打一下也不可以?是否有一些人讓我們覺得他們不配受到尊重?我們應當要如何對待這些人?

(2)上帝給以色列人的律法中,為何規定哥哥死了而無後代時,弟弟需要娶哥哥的妻,目的是什麼?若不願意這麼做,會有什麼後果?在我們現在的身份中,我們是否會依照自己的喜好來做決定,或者我們會尋求神的法則,考慮我們應盡的責任?

*一年一遍聖經速讀進度:
申3~4

*活潑的生命-CGNTV中文台牧者分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KBbSYHkMA

*活潑的生命-LTD清晨QT敬拜禱告時刻:
https://www.youtube.com/user/rogerytw/videos

*靈命日糧(其他靈修材料):
https://traditional-odb.org/2020/05/28?calendar-redirect=true&post-type=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