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路得記》看婚姻
聖經當中強調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參林後六14),但是若婚姻中就已是這個狀態,那就必須去影響另一半,而不是被另一半帶走。這是以利米勒家族好的影響,我們無法看出路得何時 放棄用木石打造的偶像。他們原來拜基抹神(士十-24),有時甚至以活人獻祭,這都是惹怒耶和華的事,且藉先知的口,多次宣稱要受審判。
拿俄米婆媳關係融洽,不只是對路得,連俄珥巴原來也是不捨離去。而在最困乏的時候,拿俄米放手的愛也叫媳婦於心不忍。這一切都在生活點滴中影響、感化著路得。但一直到關鍵時刻,拿俄米決定回鄉,路得才有機會透過這番告白(得- 16~17),可以算是決志,口裏承認、心裏相信。
又路得的這個信仰告白,也真實闡明了婚姻的深度,特別是跨國、跨文化婚姻,更感受得到婚姻的合一是到什麼程度。她對拿俄米的認同,是自己過去與瑪倫婚姻的延續:那是超越地理環境的遷移,心理的接納,包括國族文化、更有的是靈魂深處的信仰價值,且是日日相隨,至死才分離。這樣的選擇就是一個終生的選擇,因此選擇終生伴侶,怎能輕率不慎?以為只是兩人開心地玩或生活在一起而已?
也因此自舊約到新約,聖經要以色列人與外邦禁止通婚來往,信與不信不要同負一軛。路得這樣的選擇人、跟隨人,就是形同在選擇信仰、跟隨上帝,也應是我們每個選擇配偶之人的提醒與標準,慎選對象,慎重婚約!
禱告:
天父,求你幫助在婚姻中的弟兄姊妹,能像路得的告白,是在基督裏堅決的跟從,不死的愛。若是有未信的家人,也求主把拿俄米的愛心與生活見證的能力賜給我,我願付代價,為未信的家人禱告,願你如何祝福拿俄米,也照樣工作在我的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