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筆記2019年9月4日 讀經:撒下12:1-14
回應:大衛娶烏利亞之妻拔示巴時,並沒有自省這是錯誤的行為,這樣的婚姻是耶和華所不允許的(以暴力取得這妻子);大衛自作主張,認為可以用自己的權勢(國王的權勢)取得自己所要的東西。當大衛正歡喜得到這愛妻時,神差派先知拿單來警告大衛,將大衛後續必會遭報應的事告訴他(撒下12:7-14「…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一般人遇到這事必會大發怒氣,極力否認自己的錯,但大衛並沒有如此作,反而回應神說:「我得罪耶和華了!」。大衛雖勇敢承認犯下這樣嚴重的罪,向神認罪,然神還是重重處罰了大衛,其原因大衛是一國之君,必須要先做個表率。
親愛的弟兄姊妹,從這事件給我們一些學習,神的兒女不要去作不該做的事,尤其是對人及對神的欺騙;若自省自己有做錯事得罪神、得罪人,應該要勇敢接受別人善意的建議,不要固執,向神真誠的認罪悔改,及向冒犯的人請求原諒,不要再讓自己硬著頸項走在錯誤的路上,成為撒但的共犯。求主幫助我們學習大衛的榜樣,若我們真有做錯事,須先來到神面前認罪悔改,且勇敢接受神給我們的處罰,如此做才能真正表明我們對神及對人是真誠的悔改,表明爾後不會再犯下同樣的錯,這是屬靈生命的一種重要的學習,願與大家共勉(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