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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下 11 : 14-27

次日早晨,大衛寫信與約押,交烏利亞隨手帶去。

靈修筆記2019年9月3日 讀經:撒下11:14-27

回應:大衛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就起了淫念;若這女子是未嫁人的女子娶來當妻,以大衛王當時的身份,應該沒有人敢說話,說不定這女子及父母還覺得很有福氣,被國王相重;但這問題就是出在這女子是個有夫之婦,王還硬要與她行房,使其懷孕,大衛這樣的行為是犯姦淫罪,以當時猶太人的律法,是要被處死的;另,大衛為要娶這女子,運用自己權謀,寫信要前線的大將軍設計謀害這女子的丈夫烏利亞(撒下11:14-15次日早晨,大衛寫信與約押,交烏利亞隨手帶去。信內寫著說:『要派烏利亞前進,到陣勢極險之處,你們便退後,使他被殺。』),大衛這樣的罪刑更加一等;大衛為這姦淫的事犯了二件神極其厭惡的事,神隨後即懲罰了大衛。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從這章經文內容知道大衛真的做錯事,他不應該因為自己一時私慾喜好,靠著自己的權位,謀殺烏利亞奪取他的妻子作為自己的妻子。從這事件給我們一個警惕,弟兄或姊妹與異性相處時,應該要守一定分際,不可有非分之念頭,記得周聯華牧師曾舉自己與姊妹相處模式,值得我們參考,周牧師在與姊妹談話時,旁邊一定邀教會的一位姊妹在場,或到別人可以見到他們晤談之處,其目的就是避免他人不必要的聯想,另一方面也是保護周牧師自己免得落入試探,這樣的作法值得我們學習,不要給魔鬼留地步。(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