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筆記2020年5月12日 讀經:創34:18-31
回應:雅各眾兒子提議,要示劍等人先受割禮後才同意將「底拿」嫁給「示劍」為妻(創34:14-17),哈抹及兒子示劍不疑有詭詐,就欣然同意雅各眾兒子的提議,以為美事一樁就照著去作。(創34:18-24)當這些迦南人行割禮的第三天,正是下體最疼痛時,雅各兒子(西緬、利未)拿刀,將侮辱底拿這家族「男丁」全殺死,包括哈抹及示劍父子。(創34:25-26)「西緬」、「利未」的行為看起來好像很勇敢,為妹妹報了一箭之仇;然從父親雅各對西緬、利未所說的話:「創34:30你們連累我,使我在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我的人丁既然稀少,他們必聚集來擊殺我,我和全家的人都必滅絕。」,可以看出「西緬」與「利未」所做的事,不但沒有幫助雅各,反而害了雅各全家族人,迫使雅各一家族人必須要即刻離開示劍這地。
親愛的弟兄姊妹,從這事件給我們一個學習,做任何事一定要先禱告詢問神的旨意是如何?絕不是憑一時的血氣或直覺去行事(西緬、利未正是如此行為),以致讓自己做錯決定,後悔不已。我們要多尋求神的心意,不要讓自己多走任何一步冤枉路,進而讓自己身處在危險之處。我們這些屬神的兒女在服事主的道路上,一定先求神的心意後再去作,而不是靠著自己的能力、知識、體力、人際關係等來服事神,因這樣的服事既是無果效,也不討神喜悅,像這樣的事就不要去作。(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