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贖回
一、冷靜面對挫折
明顯地,波阿斯希望能娶路得,但他不能公開這想法,因此他先提出土地贖回的問題,對方的答案現在是個挑戰。波阿斯應是早在心中推演過各種狀況,按申命記廿五章6節,死人的家庭可以透過寡婦的兒子延續下去,當這至近親屬發現買地後,還得照波阿斯說的娶死人的遺孀時,他的想法就變了。因為將來如果路得生子,地業會流到以利米勒家族,雖屬本家,畢竟對自己仍是損失。
那人說了兩次我不能贖了(6節),可見他立場的改變是堅定的,也許因為他並不是真的很富有,可以承受得了買地後的財富不是增加,反而因娶路得而減少。
二、土地轉讓
那人脱下鞋,交給波阿斯表示放棄贖地之權利。這行動是在證人面前,因此具法律效力。而土地轉讓的同時,路得也由險些被轉讓,到真正被波阿斯贖回。這個「失去又得回」的歷程,相信波阿斯必然也付出了相當的心神代價。土地問題其實是波阿斯的手段與說辭,固然也是制度面的問題,他所做一切的初衷和焦點卻只是路得。波阿斯的幹練與沉穩,由這過程也是一展無遺!
默想:
我們就如同路得,是險些被其他的人所奪去的,主耶穌卻是付了愛與一切的代價,將我們贖回。
禱告:
主啊!生命中有許多事看似我們能掌握,結果卻不是;看似我們都不能掌握與期待,結果也不是,因為你的愛與作為,生命中有許多的驚奇與轉折,有待我們用信心去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