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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8 : 28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相信神有美意.就立於不敗之地

沒有一件事是忽然臨到我們身上的,我們沒有偶然的境遇。萬事,所有的事,都是神在那裡安排。從我們看來,我們遇見的事是千頭萬緒、雜亂無章;我們看不出裡面的意思,我們不懂得是怎麼一回事。可是神的話是說,萬事,所有的事,都互相效力,叫我們得益處。到底那一件事要叫我們得著那一個益處,我們不知道;我們將要遭遇多少事情、得著多少益處,我們也不知道;但是有一件事我們知道:所有的事都叫我們得益處,沒有一件事不是叫我們得益處的。換句話說,神在那裡作的時候,我們可能叫自己得益處,也可能攔阻那一個益處。這與我們的態度大有關係。那一個益處得著的早或遲,都在我們自己的態度如何。我們的態度如果對,就立刻能得著那個益處。我們如果是愛神的,那就一切出於神的都是使我們得益處的。人如果說自己沒有揀選,為著自己毫無要求,乃是完全要神所給的,他就應該只有一個心意-要愛神。他的心裡愛神,那麼他外面所有的事,不管千頭萬緒,都能在愛裡組織起來,叫他得著益處。我們遇見事情的時候,如果我們裡面不愛神,倒是為著自己有尋求,為著自己有慾望,在神之外還有自己其他的興趣,那麼神所要給我們的益處就要耽擱了。我們對於許多事情,就會又不平,又不服,又埋怨,又歎息。弟兄姊妹,請你記得,雖然萬事都互相效力,可是因為我們的心不愛神,我們就不能立刻得著益處。...求神憐憫我們,使我們一信主就從心裡學習愛神。人如果真的愛神,那麼,不論遇見甚麼事,都要變成他的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