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教會的悔罪禮
路3:3;徒2:38 [4.19.14-17]
天主教也加上告解悔罪禮,作為聖禮。他們有關此儀式的教導是紛亂無序,不知所云。我們已詳細解釋聖經對悔改的教義,在此只需指出教皇黨徒主張告解禮是聖禮,是毫無聖經根據。他們宣稱古代教會以告解禮為聖禮,這是荒謬的。我們查考教會歷史是有益的。在古代教會中,當悔罪者公開認罪且補罪(指經過教會勸戒,結出悔改果子)之後,教會領袖施行莊嚴的按手禮,接納此人與教會和好。過程是由監督按手,其他聖職人員也一起按手。然後悔罪者就恢復領聖餐的會員資格。後來此作法漸漸敗壞,從公開儀式變成私下的告解與除罪,弊端叢生。我們根據聖經,認為古代教會的公開悔罪禮,是有益的,應恢復在今日教會中。至於其按手儀式的細節並非必須,重要的是要清楚這悔罪禮是由人制定的儀式,並非神所立定的。既然悔罪禮儀並非聖經吩咐的,所以不可視為聖禮,不可與洗禮聖餐相提並論。
經院哲學家提出令人困惑的理論來支持他們的告解悔罪禮。他們一會兒說外在儀式與內在悔改是單一聖禮,又說是雙重聖禮,令人無所適從。聖禮的真實定義是:「聖禮是主所設立的,以可見的記號指向不可見的實體,用以堅固我們的信心」。天主教的告解悔罪禮,根本沒有外在可見的記號,如何能稱為聖禮呢? 假若可以隨便稱呼悔罪儀式為聖禮,則神甫宣告除罪儀式也可稱為聖禮了。他們將悔罪禮說成是聖禮,真是任意妄為。我們否認悔罪禮是聖禮,理由有二:第一,悔罪禮沒有神的特別施恩應許,沒有聖禮的果效;第二,悔罪禮儀式都是人自己發明的,而聖禮的施行完全是由神親自設定的。教皇黨徒假借耶柔米的不當言論來支持此謬論,說信徒在洗禮之後犯罪,就使洗禮失效,必須藉悔罪禮來恢復,稱悔罪禮是「船破後的第二塊板子」。這樣說是不敬虔的,因洗禮就是悔改的聖禮,洗禮向真心悔罪者保證神赦罪的恩典,並堅固悔罪者的信心。洗禮是信心與悔改的聖禮,因聖經清楚說「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可1:4;路3:3;徒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