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30_選擇順服神
【路得記 3:1-18】
|選擇順服神|
這章聖經記載,拿俄米期望為路得找個安身之處,使她享福。她告訴路得,波阿斯是她們的親族,第1-6節記載,她吩咐路得說:「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妳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一到他睡的時候,妳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他必告訴妳所當作的事一路得就下到場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有人也許不太明白,「為何路得竟然主動去睡在波阿斯的床上,甚至要求波阿斯娶她呢?」若我們不明白當時的背景,我們可能會覺得路得是一個放蕩的女人。然而,申命記廿五章中記載,神給以色列人的律例中規定,若兄長死了沒有孩子,弟弟必須娶嫂嫂,為他立後;若沒有弟弟,則至近的親屬要為他做這件事,幫他立後。所以路得要求至近的親屬波阿斯娶她,是遵行神律法的作為。
路得記的故事雖是發生在士師秉政的時代,但卻和士師記完全不同,士師時代是「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的時代;然而,路得記記載的卻是「讓神作王」的感人故事。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都是選擇讓神在生命中作王的人,他們的生命都因著順服神而付出代價;拿俄米因著順服神,她冒著失去一個孝順的兒媳婦的危險,為路得找歸宿;路得因著順服神,冒著被拒絕、被羞辱的危險,為丈夫立後代;波阿斯因著順服神,以他的財富和人品,他可以娶到大家閨秀的妻子,但是他卻願意娶回一個外邦的寡婦為妻。然而,雖然他們為了順服而而付代價,他們也都因著順服而蒙福,這是何等美麗的故事!
我們從他們身上也學習順服的功課,就是「不急躁,但卻殷勤主動行事」。第18節記載拿俄米對路得說:「女兒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拿俄米的順服表現在她安穩在神的手中,她相信神會工作,但她也教導路得主動去請求波阿斯接納她。而第10-13節我們看見,波阿斯願意接納路得,但是他說:「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妳今夜在這裡住宿,明早他若肯為妳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罷;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妳盡了本分,妳只管躺到天亮」。我們看見,波阿斯也不急躁,波阿斯的順服表現在,他願意遵照神的法則來行事,但他也是殷勤主動作事的人,天一亮,他就立刻著手辦理此事。讓我們作一個聽見神的話語就積極跟隨的基督徒。
◆回應
主啊!是的!我願意成為聽見祢的話語就積極跟隨的基督徒,因為我相信,順服就必蒙福!
◆背經
婆婆說:女兒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路得記 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