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2_為福音而活的人生
【哥林多前書9:16-27】
|為福音而活的人生|
從第九章我們看見,保羅不斷表明他「為福音而活」的心志。前一段經文保羅提到,他願意為福音犧牲他的自由和權利。這段經文保羅繼續說:「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23節)。我們的人生是否也是為福音而活的人生呢?
保羅為何如此淋漓盡致地為福音而活呢?第16-17節他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保羅告訴我們,傳福音是我們甘心、不甘心都必須做的事。甘心就有賞賜,不甘心也必須傳福音,因為傳福音是我們的「責任」,保羅說:「不傳福音我們就有禍了」!若我們相信「信耶穌得永生」,卻不傳福音,眼睁睁看著人下地獄,我們豈不有禍了呢?若我們相信「福音是神的大能」,能救一切相信的人脫離生命的痛苦與捆綁,我們卻不傳福音,豈不有禍了呢?
然而,保羅傳福音仍然出於甘心。若我們的生命真經歷過福音的好處,經歷過福音的大能,我們也一定會知道,我們一生中最美好的事,就是把福音傳給人,使人同得福音的好處。
從這段經文我們繼續來看,保羅如何為福音而活:
一、為福音願意放棄權益
第18節保羅繼續提到,他願意為了福音,放棄從哥林多人得供應的權柄,讓他們「不花錢得福音」。你願意為福音的緣故放棄什麼樣的權益呢?
二、為福音願意成為僕人
第19節保羅表明,他願意為了福音「作眾人的僕人」,願意爲了福音服事人。第20-22節保羅表明,他願意為了福音「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讓我們為了福音,願意作眾人的僕人,讓人因我們對他們的愛、接納與服事而認識耶穌,同得福音的好處。
三、為福音願意攻克己身
第24-27節保羅提到,為了得著神的獎賞,他願意「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我們當留意自己的生命,不陷入名利色的試探中,才能得著神的獎賞。
◆回應
主啊!我也願意像保羅一樣說:「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我願意為了福音放下自己的權益、作僕人,得眾人的喜愛。
◆背經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哥林多前書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