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5_神為何使用參孫?
【士師記 14:1-20】
|神為何使用參孫?|
參孫雖然力大無窮,卻是一個任意妄為的人。這段經文記載,參孫愛上了外邦的女子,雖然父母勸阻他,他仍然隨自己的情慾,執意娶了外邦女人。參孫是一個很容易受女人影響的人(14-18節)。
參孫是拿細耳人,是不可以觸碰死屍的,但是他也從獅子的屍體上取了蜜(8-9節)。不但如此,拿細耳人也不可以喝酒,清酒、濃酒都不能喝,但是,我們看見參孫愛宴樂、愛飲酒。參孫也是一個脾氣不好的人,他發怒時就起來殺人。
然而,這章經文卻多次提到「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6、19節)。為何像參孫這樣的人,神卻仍然使用他,給他這麼大的能力,又讓聖靈與他同在呢?
第4節提到:「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第19節提到:「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三十個人,奪了他們的衣裳,將衣裳給了猜出謎語的人,參孫發怒,就上父家去了」。雖然參孫任意妄為,他一切所做的全然是為自己而做,因自己的血氣而行事,但神卻可以借力使力使用他,原因乃在於神要拯救祂的百姓脫離非利士人的欺壓。
每當想到參孫,就是我們服事神的人最大的警戒。當我們看見神使用我們,讓我們有恩賜、有能力,事奉很有果效,我們就以為神一定很悅納我們,卻不知道,許多時候,神只是為了「人的需要」而使用我們。神因為靈魂的需要而使我們傳福音有果效;神因為憐憫有病痛的人而給人醫病的恩賜,並不等於神就一定悅納這些有恩賜的人。因此,讓我們要如同保羅一樣儆醒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九27)。「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這是何等可怕的結局啊!求主保守我們,以參孫爲鑑,攻克己身、叫身服我,以致我們不但為神所用,也被神悅納!
◆回應
主啊!我知道祢使用我並不是因為我有什麽,祢是為了人的需要使用我,求主讓我不要因此而驕傲,讓我常常面對祢、渴望在祢面前成為祢所喜悅的人!
◆背經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哥林多前書 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