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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 6 : 1-3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2024-12/16_在家庭中如何行事為人(親子篇上)

【以弗所書 6:1-3】
|在家庭中如何行事為人(親子篇上)|

這段經文保羅教導作兒女的要「孝敬父母」。「孝敬」原意是「尊敬、尊榮」的意思。「尊敬」是兒女對父母應有的心態,而這種尊敬之心最基本的行動表現,就是對父母話語的「聽從與順服」。我們當父母的都懂得一件事,那就是孩子的聽話,是叫我們最欣慰,最惹我們疼爱的一件事。

第1節保羅吩咐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屬神的兒女,對父母的尊敬之外,還加上了「對神的敬畏」之心,這是保羅特別強調「要在主裡」聽從父母的意思。敬畏神將強化我們對父母的尊敬,一個敬畏神的人懂得,父母是神在地上的代表,代表神來照顧神藉著父母所生的兒女,因此,不尊敬父母,就等於不敬畏神。

保羅之所以認為兒女聽從父母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個人覺得至少有三個主要理由:

一、知恩報恩
父母生我們,辛苦養育我們、栽培我們、盡心照顧我們、調教我們,是世上最愛我們的人。這樣的恩情,「聽從順服」只是最基本的報恩,若連這點都做不到,那豈不成了一個忘恩負義、天地不容的人了嗎?難怪華人的古訓說「百善孝為先」,人一切的美德,孝敬父母是最重要的,也是一個人的品德信任與敬重的衡量標準。

二、學好人際關係
父母是我們最早的人際關係,我們從與父母的相處上,學會與人交往互動,學習如何為人處事。因此,如果我們不懂得尊敬父母、聽從父母,跟父母的關係搞不好,那又如何能跟別人的關係搞得好呢?我們孝敬父母,讓父母被我們尊榮,所帶出的美好親子關係,必能為我們與他人有美好的人際關係打下堅實的基礎。這也是為何神所頒布的十誡,前四誡是對神的尊榮,後六誡是對人的尊重,而第五誡「孝敬父母」被神放在人倫誡命的首要位置,可見人的所有「行事為人」,最被神看重的,是他對父母的「孝順」。

三、保護自己
俗話說:「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父母的人生經驗與見識都遠超過我們,加上父母對我們的深愛,與迫切的責任,促使他們對我們的說話、教訓,都是為了我們得益處,所以,聽從父母是作兒女的最智慧的選擇,聽從父母的話,不會使我們吃虧,反而保護了自己。

第2節保羅特別強調「孝順父母」是神特別看重的,所以在十條誡命中,只有這一條誡命是帶有賜福應許的。神應許孝敬父母的兒女得福氣及在世長壽,福與壽是一般華人最羨慕的福氣。感謝主!作為一個神的兒女,要得到這麽大的福氣,一點都不難,做一個聽從父母的乖孩子就成了。

◆回應
主啊!謝謝祢教導我,祢是何等的看重我們對父母的孝敬。主啊!赦免我過去對父母不夠孝敬的虧欠。主啊!我何等願意盡心地來孝順我的父母,聽從他們的話,作一個感恩報恩的人,討祢喜悅,阿們!

◆背經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以弗所書 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