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5_促成合一的美德(上)
【以弗所書 4:2-3】
|促成合一的美德(上)|
前面說到教會整體的「合一相愛」的行事為人,可說是與這位滿有恩典憐憫的神最相稱的見證,最能讓人將榮耀歸於神,也最能讓身在其中的人充滿幸福感。所以,耶穌基督特別在賜給門徒們唯一的彼此相愛命令時,說出了「相愛合一」的理由之一是:「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35)。但這麼重要的合一光景,不可能在無中生有,毫無作為下發生,而是要教會中的每一個成員都要竭力付出代價,貢獻出一份力量,活出美好的言行,才能保護持守這寶貴的「靈裡合一」。那麽怎樣的言行美德才能保守聖靈所賜的合一呢?第2-3節保羅具體地指出了五樣捨已待人的美德:謙虛、溫柔、忍耐、寬容和和平,今天我們先來看前兩樣:
一、謙虚
謙虛可說是所有德行的首要與根基。耶穌基督所頒布的神國憲法中,神國子民所需具備的八種品格中,列為第一的就是「虛心的人」(太五3),摩爾說得好:「一切美好的德行,都是從謙虛這甜美的根長出來的。」謙虛的人,是一個認識神也認識自己的人,他認識神的偉大與能力的無限,也認識自己的卑微與有限,認識自己不過是人,不是神。因此,他懂得謙卑地倚靠神,他也懂得尊重神所造、所愛的所有世人,而不會有一種自高自大的優越感而輕看他人。所以,保羅進一步指出一個謙卑的人是如何待人處事的:「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别人的事」(腓二3-4),這裡所說的「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的「強」字,原意是「重要」的意思,保羅說的意思,不是指「能力」比誰強,而是指一個謙卑的人會看別人的事比自己「重要」,所以,接著他就吩咐我們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因此,在保羅的觀念裡,一個謙卑的人,他不只是外表態度上的謙虛有禮,更要在行事為人上不只顧自己的需要,相反地,他看重別人的需要,尊嚴與生命價值超過了自己,所以他會存謙卑的心去關懷別人、尊重別人。這樣的行事為人,何等的像基督那樣的捨己愛人,若是教會中的弟兄姊妹們都能如此謙虛相待,彼此關懷,教會豈有不能合一之理?
二、溫柔
「溫柔」這字在古典希臘文,指的是有如一匹被馴服的野馬,溫馴地聽從主人的使喚,服事主人。所以「溫柔」的人是一個能管理好自己的性格與性情的人。「溫柔」的人就如同「海綿」般的柔軟,經得起他人的碰撞冒犯,不會受傷,也不思反擊,像耶穌為我們立下的榜樣:「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二23)任何人都渴望被「溫柔」對待,待人「溫柔」才能使人有被愛、被尊重的感覺。
事實上,「溫柔」有一種強大的力量,往往柔能克剛,約翰史達德說過:「溫柔是一種剛強的性情,能以管制自己並溫暖他人。」所以教會中的家人如果都能以「溫柔」相待,必將使神的家變得得何等溫馨可愛。相反的,若神的家常常吵吵鬧鬧,彼此兇惡的對待,那教會就不像個家,反倒像地獄般的可怕,讓人急於逃避了。所以保羅勸勉我們一定要「溫柔」待人,才能保守教會合一。
◆回應
主啊!謝謝祢告訴我謙虛、溫柔的待人,能促成教會的合一相愛。主啊!赦免我過去在謙卑與溫柔上的虧欠,若是有傷害了某人,虧欠了祢的榮耀,求主赦免,也幫助我操練好這謙虛與溫柔的性情,成為一個被神和人都喜愛的人,阿們!
◆背經
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得前書 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