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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 2 : 13

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2024-11/15_打破藩籬、關係和好

【以弗所書 2:13】
|打破藩籬、關係和好|

第13節保羅說:「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保羅特別喜歡使用「在基督裡」這個專有名詞,來描述因信而擁有基督豐盛恩典的一種地位,也凸顯了「不在基督裡」的天差地別。前面短短的一兩章裡,已使用了六次「在基督裡」,若加上「在祂裡面」及「在愛子裡」則有八次之多。只因「在基督裡」神賜下各樣的福氣和恩典,現在保羅又再說出一個恩典,那就是我們原本與神隔絕,與人不和睦的關係,只因「在基督裡」,就得以與神親近,與人和睦了。

我們首先注意到「遠離神」的「神」字,下面有加上……記號,表示原文裡沒有「神」字,是翻譯者加上去的。然而,我們看上下文,不難看出,這邊所說的「遠離」除了遠離神之外,也應包括與猶太人因為上述的五項差異而產生的遠離。而這遠離的原因,前面已經告訴了我們說,我們原本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是「罪」使我們與聖潔的神隔絕了,遠離了,而罪更造成了人與人之間的彼此傷害。而當我們傷害了神所愛的人時,也同時得罪了神,再再都破壞了彼此的和睦關係。因此,除非「罪」得到解決,而且生命得到改變,否則彼此的關係是難以親近的。

保羅說:「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聖經告訴我們「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這讓我們想到舊約時代神定規,人要能親近神,必須要先由祭司獻上贖罪的祭物,讓這些活的祭物,流血捨命,代贖人罪,付上極大的代價,才能解決罪得赦免的問題,才得以親近神。而我們的罪多得數不清,完全付不起這巨大的代價。感謝神,祂親自道成肉身,成為人的樣式,成為祭司與祭物,為我們罪的赦免流血捨命,使我們得以「靠著祂的血」親近神,讓我們可以「靠著祂的血」,坦然無懼地來到祂的施恩寶座前(來四16)。更令人感激不盡的是,我們是祂所愛的兒女,親近這位愛我們的天父,是何等美好幸福的一件事,而神也應許我們親近祂,祂也必親近我們,真是謝謝阿爸父神。每天清晨起來,能夠來到祂的面前,聆聽祂的話,在靈裡面與祂有美好的交通,支取一天新的恩典,這是何等有福啊!

◆回應
主啊!謝謝祢在十字上的流血捨命,洗淨我一切的罪,除去我們之間罪的阻隔。謝謝祢流出的寶血永遠有功效,使我可以隨時隨地來到天父的施恩寶座前,親近祂,享受祂的同在。主啊!幫助我喜愛來親近祢,渴慕祢的話,願祢也喜悅我的敬拜,享受我對祢的親近,阿們!

◆背經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希伯來書 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