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難中的力量
閱讀: 馬太福音5章1-12節
全年讀經進度: 撒母耳記上4-6章;路加福音9章1-17節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馬太福音5章10節
在1948年,保加利亞地下教會的牧師哈拉蘭·波波夫(Haralan Popov)從家裡被警察帶去「協助調查」。兩週後,他受到全天候的審訊,而且有十天未曾進食。每當他否認自己是間諜時,便會遭到毆打。但波波夫不僅在酷刑中倖存下來,還帶領其他囚犯歸向耶穌。十一年後,他終於被釋放,並且仍繼續向人分享他的信仰。獲釋兩年後,他才獲准離開保加利亞到國外與家人團聚。接下來十多年,他致力傳講福音和籌集資金,運送聖經進入封閉的國家。
波波夫就像歷代無數的基督徒一樣,因信仰而受到迫害。在基督還未上十字架,門徒還沒有遭受迫害之前,耶穌就已經明說:「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馬太福音5章10節)。祂還說:「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11節)
「有福」?耶穌這麼說是什麼意思呢?祂指的是在與祂的關係中,能得著完全、喜樂和安慰(4、8-10節)。波波夫能堅忍到底,是因為他可以感覺到上帝的同在,這為他帶來力量,即使在痛苦中也是如此。當我們與上帝同行時,無論景況如何,我們也能體驗到祂的平安,因為祂與我們同在。
慈愛的天父,感謝祢在我們處於最黑暗的時刻,
從未離開或撇下我們。
八福之中,哪一個最能觸動你的心?為什麼?
你何時曾在苦難中感覺到上帝的平安與同在?
作者: 柯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