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4:1-35
敬拜詩歌:有一位神 (讚美之泉)
https://youtu.be/wOGnDTM4ybs
一、安靜:主啊,因祢的救贖,我心得安慰。
二、讀經:利未記 4:1-35
1. 重點說明
人若知道自己誤犯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事,就要獻上贖罪祭。按各人身份及經濟能力的不同,獻上的祭物和獻祭的程序也不一樣。祭司與會眾犯罪,血要彈在會幕內,脂油,肝葉,腰子燒在祭壇上,剩餘祭物在營外燒掉。而官長與庶民犯罪祭牲的血不需帶入會幕內,祭物的脂油要焚燒,祭肉供獻祭的祭司在聖處—會幕的院子裡食用。無論是祭司,會眾,官長或是庶民,只要自覺有罪,獻上贖罪祭,就必蒙赦免。
2. 鑰節: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裡,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樣。祭司要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燒在壇上。至於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利 4:34-35)
三、默想:
■為何要獻贖罪祭?(v.2、v.13…)
■不同的身份及經濟能力所獻的祭物有何不同?(v.3、v.14、v.23、v.28)
■為什麼身份不同,所獻的祭物和程序也不一樣?這給我們什麼提醒?
四、禱告:主啊,讚美祢!祢救贖我脫離一切罪惡,全然洗淨我的罪。求聖靈常在我心中光照我所犯的罪,讓我勇敢、立時的到神面前認罪,經歷赦免、得享平安。
五、安息:與主交談後,靜止在神之內,並在神的愛中安息,讓神的愛變化我們的生命。
六、記錄:
今日讀經進度:利未記 4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