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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2 : 49-56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著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嗎?

2024-06/29_使人相爭的福音?

【路加福音 12:49-56】 
|使人相爭的福音?|

第49節耶穌說:「我來要把火丢在地上;倘若已經燒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嗎」?主把祂的教訓和福音形容為「著起來的火」,顯然是形容福音如火一般,將逐漸傳到遠方而言。

第50節耶穌又說:「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迫切呢」?主形容祂十字架的苦難如洗禮,是痛苦的洗禮,但主並不躲避,乃是「何等迫切」地希望它能早日成就,因為唯有透過十字架的苦難,耶穌才能真正成全並發揮拯救世人福音的事實和功效。主願意為我們而受苦的心志是何等令人感動!盼望我們也願意為了讓更多人聽見福音而受苦!

然而,接下來第51-53節,耶穌說了一段讓許多人不解的話,祂說:「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紛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紛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福音不是應當帶來人與神,人與人之間的和平嗎?為何卻是使人相爭呢?原來耶穌是在警告我們,祂的和平福音所傳到之處,將會引起波動和紛爭,因為撒旦要弄瞎不信之人的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林後四4)。正如第54-57節所記載的,耶穌感慨地說,不信的世人會觀看宇宙萬象,卻「不知道分辨這時候」,即「不知道分辨這時代的兆頭」,施洗約翰已經向人宣告彌賽亞的來臨,主耶穌自己也已宣示祂就是彌賽亞,這些乃是「這時代的兆頭」,但人們仍舊冥頑不靈!

世人不但抵擋福音,甚至他們會起來反抗福音的傳播,輕看和逼迫相信福音的人,而最可能逼迫基督徒的就是他們最親愛的家人!耶穌鼓勵我們,當有這種現象發生時,不要以為稀奇,更不要膽怯,更當勇敢前行,因為這只是「過程」,而不是「結果」,我們聽見也看見許多見證人,當他們不退怯,仍然勇敢堅持信仰時,最後能得著那些抵擋他們的人,也同蒙福音的好處!

◆回應
主啊!是的!我願意為福音付代價,顧意為福音忍受逼迫,願意看見福音如火燃燒起來,直到地極!

◆背經
我來要把火丢在地上;倘若已經著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嗎?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路加福音 12: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