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_親嘴或吞吃?
【何西阿書 13:1-16】
|親嘴或吞吃?|
第9-11節神責備以色列人說:「以色列啊!你與我反對,就是反對幫助你的,自取敗壞。你曾求我說:給我立王和首領。現在你的王在哪裡呢?治理你的在哪裡呢?讓他在你所有的城中拯救你吧!我在怒氣中將王賜你,又在烈怒中將王廢去」。有一件事是最愚昧的事,就是我們反對、悖逆那真正願意,而且能夠幫助我們的神!以色列人就是如此!他們剛硬的要求神給他們立王和首領,一心以為倚靠看得見的人,比倚靠看不見的神安全可靠一點,然而,事實卻證明,這些王不但不能保護他們、幫助他們,反而帶給他們極大的痛苦和不幸。所以,神說:「我在怒氣中將王賜你,又在烈怒中將王廢去」。
讓我們不要悖逆神,剛硬的向神祈求對我們有害的事,不要讓神無奈、傷心的,以怒氣垂聽我們的禱告來管教我們!
第2節神很傷心地控訴以色列人造偶像,敬拜偶像,「向牛犢親嘴」。親嘴是表示「親密」,也表示「效忠」,許多宗教以親吻偶像,包含了親吻其腳,以示臣服、順從和效忠。以色列不管是親密或效忠的對象都應當是那領他們出埃及的神,領他們經曠野,使他們飽足的神!因此,第4-6節神很傷心地對他們說:「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我曾在曠野乾旱之地認識你。這些民照我所賜的食物得了飽足;既得飽足,心就高傲,忘記了我」。
正因為以色列人忘記了本應與祂親嘴的神,以致神說:「因此,我向他們如獅子,又如豹伏在道旁。我遇見他們必像丢崽子的母熊,撕裂他們的胸膛。在那裡,我必像母獅吞吃他們;野獸必撕裂他們」(7-8節)。本應與百姓親嘴的神,成了吞吃百姓的猛獸!
詩篇第二篇第11-12節說:「當存畏懼事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當以嘴親子,恐怕祂發怒,你們便在道中滅亡,因為祂的怒氣快要發作。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讓我們常常「以嘴親子」,讓我們「存畏懼事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
◆回應
主啊!不是出於祢的我一概不要,我相信出於祢的才是最美善,對我最有益的;我相信祢、信任祢,我願意順服祢,常常與祢親嘴。
◆背經
當存畏懼事奉耶和華,又當存戰兢而快樂。當以嘴親子,恐怕祂發怒,你們便在道中滅亡,因為祂的怒氣快要發作。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詩篇 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