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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5 : 1-33

摩西將以色列眾人召了來,對他們說:「以色列人哪,我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可以學習,謹守遵行。

2024-02/05_神是烈火

【申命記 5:1-33】
|神是烈火|

本章記載摩西重申十誡的意義,神在何烈山所頒佈的十誠,乃是律法的核心,也是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盟約的規條重點。以前各章是歷史的回顧,給四十年曠野流浪的大事作了綜述。如今百姓逗留在鹽海東邊摩押平原上,準備渡河。摩西針對新形勢為他們講解律法。

第4-5節記載:「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面對面與你們說話,那時我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中間,要將耶和華的話傳給你們;因為你們懼怕那火」;第22-26節說:「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雲中、幽暗中,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那時,火焰燒山,你們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我們又聽見祂的聲音從火中出來—現在這大火將要燒滅我們,我們何必冒死呢?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神的聲音,就必死亡。凡屬血氣的,曾有何人聽見永生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昨天我們看見「神百姓的特權」,我們是神特選的子民,這是何等大的榮耀和尊貴!在這章經文中我們看見,「火」這個字不斷的出現,申命記第四章(11-12、15、24、36) 也是如此說。聖經常常用「火」來比喻神,表明神如同「烈火」一般可畏,神的心意無非就是:「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29節);「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你們行的,你們都要去行,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33節)。「權利」和「責任」是對等的,「權利愈大、責任愈大」,神給我們許多的特權,祂在我們身上也有命定,要我們成為聖潔的百姓,成為祂的見證。

今天的教會的確太強調「恩典」,以致許多基督徒失去了對神「敬畏」的心,唯願每個神的百姓都知道「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四24),唯願神的百姓都願意敬畏神,遵守祂的誡命,以致我們的日子得以長久,子孫永遠得福!

◆回應
主啊!祢是烈火!讓我知道如何更敬畏祢,當我不夠敬畏祢時,求祢光照我。也求祢給我智慧,知道如何提醒弟兄姐妹來敬畏祢。

◆背經
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誠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申命記 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