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8_瑪拿西與亞們
【歷代志下 33 :1-11】
|瑪拿西與亞們|
就作惡來說,「瑪拿西」在舊約歷史中幾乎已經成了邪惡的別名,列王紀下第二十三章26-27 節追溯猶大國最後的覆亡之原因,將責任歸屬瑪拿西。甚至連亞哈斯的惡行,在瑪拿西之前也相形見絀。第6節羅列的罪行使兒女經火,觀兆,用法術,行邪術,立交鬼的和行巫術的,這些都是靠惡魔力量運行的邪術,為要支配超自然能力。)是要顯示他罪惡昭彰的違抗申命記十八章10至12節的那些禁令。申命記說行這些事的人是「耶和華所憎惡」的,「憎惡」是舊約表達神聖忿怒最強烈的措辭。
本章第4及7、8兩節,重複提到耶路撒冷與聖殿是耶和華立名的所在,瑪拿西居然在聖殿内設立偶像與祭壇。所以,瑪拿西之所作所為是有預謀的,企圖擺脫耶和華的統治,要離棄聖約而獨立,企圖驅逐神離開以色列的國土。
但是,瑪拿西的悔改(13節),比他邪惡的行徑更值得注意。一是因為他在悔改以前那些可恥的行為,已經到達到無以復加的程度;二是他先前拒絕先知一切警戒的結果,已經為自己招來嚴重的災禍。然而,縱然如此,神仍沒有輕看瑪拿西痛悔的心。於此可見,人在道德方面無論墮落多麼深,都可以藉著真實的悔改回轉向主。
雖然如此,從另一方面來看,罪惡造成的影響、傷害,並不容易糾正、修復;因此,瑪拿西之子亞們,堅持恢復父親的錯誤,成為瑪拿西罪行的犧牲者。現實社會中,也不乏類似的例子:因為上一、兩代都是不冷不熱的基督教徒,所以後代子孫總改不掉對信仰散漫的態度;即便上一代開始更新火熱了,後代仍然堅持不改故我。
很多人(甚至包括基督徒)的錯誤觀念是:「早悔改、晚悔改,結果一樣的,沒有差別,所以慢慢來沒關係。」從瑪拿西與亞們的實例,我們就知道,晚悔改不但使得「糾正錯誤行為」更顯得困難,甚至還會遺禍子孫。親愛的基督徒,你的悔改徹底嗎?是否還有什麼見不得光的事,捨不得割斷?願神幫助你,從現在起,全身都光明!
◆回應
親愛的主耶穌基督,我感謝祢!祢就是光,在祢毫無黑暗。我們若說是與祢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祢在光明中,才能彼此相交。幫助祢的眾兒女快快全然脫離黑暗。阿們!
◆背經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翰壹書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