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4章1-11節
1/26 彼得前書4章1-11節: 講義(徐興緯弟兄)
4:1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
4:2 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 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4:3 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
4:4 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
4:5 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賬。
4:6 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 神活著。
4:7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儆醒禱告。
4:8 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4:9 你們要互相款待、不發怨言.
4:10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 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
4:11 若有講道的、要按著 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著 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叫 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原來榮耀權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一.裝備自己來應付不公平的受苦(4:1-6)
4:1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
4:2 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 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4:3 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
4:4 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
4:5 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賬。
4:6 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 神活著。
1.前言
1)所有記載從3:8一直到本段的經文都是聚焦在散居的信徒遭受世界的逼迫,甚至面對可能的死亡。從本書在1:6-9; 2:19-23; 4:14-19; 5:6-10的描述,可見彼得心裡所想的正是為了義的緣故而遭受不公義的對待這件事。知道如何去面對這樣的試煉對於基督徒的成長和喜樂是極其重要的。
2)在本段經文中,彼得呼喚信徒要願意為義的緣故面對逼迫,甚至為基督殉道。他這樣的呼喚好像是對一個進入戰場的士兵,他們必須要有能力,決心,和不可動搖的堅決意志。
3)這一段經文中的主要動詞是【作為兵器】(arm yourselves,裝備自己; v1),從中引發出所有順服命令的動機。這動詞在新約中僅出現在此處,直接的意思就是“用兵器來裝備自己”,或“當作盔甲穿上”。若作為名詞,它的意思就是“兵器”,出現在新約聖經中六次(例如約18:3; 林後6:7等等)。這是一幅預備打仗的圖畫。
4)使徒彼得提供信徒可以激發他們在為義遭受苦難,甚至殉道時,能夠堅強的四個觀點。當信徒在逼迫中,只要有基督的心志,明白神的旨意,記得從過去的轉變,和有永生的盼望為裝備時,就能鞏固他們的決心。
2.基督的心志(4:1)
4:1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arm yourselves also with the same purpose(NASB); mind(KJV); attitude(NIV) ).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與罪斷絕了.
1)根據英文譯本,在這節的開頭有“Therefore”(“因此”)這個字。這個字分明是要讀者連接彼得在前一段經文所寫的,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忍受了祂最大的痛苦,以義的代替不義的,受神的審判,死在十字架上。然而,在十字架上,祂為信徒成就了最偉大的勝過罪與它的咒詛的能力,勝過地獄的力量,並勝過死亡的權勢。最終,就在這一節,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證明了受苦可以帶來勝過罪惡的力量。【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信徒【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當耶穌【肉身受苦】時,祂死了(3:18; 賽53:10; 太27:50; 徒2:23),成就了神救贖的計劃。當祂走向十字架時,父使祂有罪,並為所有信祂的人受了咒詛。正如保羅所說,“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3:13; 參考 申21:23)。祂來“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羅 8:3)。因此,祂在不公平之下感覺到罪的邪惡的全部力量,然而,因祂如此行,祂為祂的聖徒獲得救恩,並且為祂自己獲得所有將活在天上者對祂的永恆的榮耀和稱讚。
2)彼得提到主要來裝備信徒的【兵器】是【這樣的心志】(the same purpose,“目的”),就是當基督受苦和受死所彰顯的同樣的心志。這【心志】(態度,思想,或原則)是一種願意為達到目的而死的心,因為基督徒知道死帶來最偉大的勝利(林前15:25-26, 54–55)。當彼得面對殉道,並且忠心至死時,他就有了這樣一個機會(約21:18-19)。
3)使徒們不是向他的讀者表達一個新的概念。耶穌曾經正面地教導,“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9:23),並且也反面地教導“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太10:38-39)。背起一個人自己的十字架並沒有任何神秘的含義。當耶穌說這些話時,祂的聽眾都知道祂所論到的是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他們完全明白無論如何他們必須認耶穌為主,即使為祂的緣故死在十字架上。保羅非常清楚背十字架的原則:“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林後4:8-12)。
4)在教會歷史中,數千數萬的殉道者願意死(來11:13-16, 35-38),因為他們以耶穌基督的【心志】來裝備自己;在任何情況下對天父忠心,知道十字架是在冠冕之前。義人所受的苦越大,所得到的獎賞越大。歷史上的殉道者發現死亡帶來偉大的得勝,因為為主死的信徒【已經與罪斷絕了】。從文法看出,【已經】強調從罪裡得釋放是一個永久的狀態。當然對基督而言,這是永恆的。祂一次就永遠承當罪的詛咒(來7:27; 9:12; 10:10, 12, 14)。而信徒可以以主同樣的心志面對死亡,就是當死亡來到,他們將進入一個永恆的,完全聖潔的狀態,永遠脫離罪的影響和效果(林前15:42-43)。
3.神的旨意(4:2)
4:2 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 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1)所有的罪都是不順服【神的旨意】。按這意思,所有的罪都是信徒背叛神的個人行為(詩51:4)。新約中許多有關順服的勸勉都強調這一點。譬如在登山寶訓的結尾,耶穌警告祂的聽眾有關不順服的問題。祂稱律法為“我這話”(太7:24-27)。到了末日,那些沒有遵守祂旨意的人將被定罪(太25:41-46; 猶15);包括那些自以為是順服的人:“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太7:21)。
2)保羅吩咐信徒“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另一方面,罪是不順服的表達(參考 尼9:26; 約壹3:4),就是拒絕行神所命令的(詩107:11)。
3)基督徒所盼望的是有一天到了天上,就不再犯罪。既然這是我們的目標,也是我們得救恩的目的,而且現在也與我們是息息相關的,因此【從今以後】,我們應當【不從人的情慾、…………、在世度餘下的光陰】。由於信徒正朝著永恆的聖潔邁進,就必須在神給的所剩下在地上的日子裡追求聖潔;無論需要付出的代價是多少。那些為【神的旨意】而活,而不是為人罪惡的慾望而活的,已經為他們的得勝裝備好了。彼得稱那些慾望為【情慾】。這是一個強烈的詞,意思為“熱情的渴望”,而且在這種情況下,它意味著邪惡的慾望。他敦促信徒避開罪惡,不再被人的情慾所驅動(提後2:22),而這慾望根深蒂固存在他們未蒙救贖的肉體中(羅7:17-18; 加5:17),凸顯出未重生的狀態(弗2:1-3),和這個世界的生活方式(約壹2:15-17)。
4)彼得告訴信徒用一個遵行神旨意的心志來裝備自己。這正是保羅在羅馬書6:8-12所呼籲的,“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 神活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4.從過去的轉變(4:3-5)
4:3 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
4:4 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
4:5 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賬。
1)這段經文生動地描述了未得救者悲慘和毀壞性的生活樣式,將在審判時無可避免地結束。這段經文與保羅對人類失喪的屬靈狀況的多次描述很相像,形容了罪的特性和結果(羅 1:18-32)。彼得提醒信徒放棄所有這些,因為這些屬於以前在罪裡和在審判之下的生活。既然他們已經從罪惡的生活中被拯救出來,他們的靈魂被潔淨了(彼得1:22),而且服侍罪的【時間已經夠了】。【時候已經夠了】是完成式的,就如接下去的兩個動詞,【隨從】(pursued)和【行】(carried out)。這三個完成式的動詞說明了一點,對信徒而言,罪惡的過去可以翻篇了,一長串的罪已經結束了。【夠了】在此處的意思不僅僅是足夠,而且超過所需要的(more than enough)。彼得的讀者一生有足夠的機會去犯罪,【隨從外邦人的心意】(外邦人=不信的人;心意=慾望)也應當【夠了】。此處,【心意】(desire)指有目的的私慾。未信者的心必須決定他們到底是否要【隨從】自己的私慾。
2)那以前的性情追求(【行】)一條道路,它引領那人按著特定的行為,過每天的生活。彼得用六個名稱來向他的讀者描述這些行為。
a)【邪淫】(sensuality) 形容那些參與各種不受控制,毫無約束的罪行(羅13:13)。這詞也可以被翻譯為“放蕩”,過分沉迷在感性的快樂中。許多未重生者活在無法無天中,輕蔑神的法規(林後12:21),然而其他人的罪卻沒有這麼明顯(提前5:24)。
b)【惡慾】(lusts) 指邪惡的慾望推動人進入這樣的愛好(帖上4:5; 提前6:9; 猶18)。
c)【醉酒】(drunkenness) 按字面的解釋就是習慣性的喝醉酒,當然也包括吸毒。
d)【荒宴】(carousing) 指參加狂歡的宴會或群體縱慾。
e)【群飲】(drinking parties)
f)【可惡拜偶像】(abominable idolatries)指不道德,放蕩的敬拜假神(譬如酒神),與【荒宴】和【群飲】同時進行。
3)彼得的讀者在得救前行了這許多罪惡和可憎惡的事,他們不應該再回原狀去。這些曾經引起痛苦和悲慘行為的回憶應當成為他們要努力避免這些行為的動機,特別是他們新生命的目的是要進入罪惡永遠停止的聖所。
4)彼得的讀者以前的行為是如此的不堪,當他們放棄了這樣的生活方式時,他們以前同為罪人時的不信者【就以為怪】,就會驚訝或震驚,也帶有攻擊或不滿的含義。罪惡是不信者正常的生活方式(約8:34),因此他們不但看到基督徒的生活完全改變了【就以為怪】(帖前1:9),他們甚至不滿新信徒【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
a)【放蕩】(dissipation):一個人的思想是如此腐敗的狀態,以至於他只想邪惡,以及他如何沉迷於他的罪惡激情。此乃形容花天酒地的生活。
b)【無度】(excesses):水聚集在一起,滿出來過多或溢出,不能控制。不用說,基督徒不再渴望對使人陷入過度放蕩狀態的愛好如此無意識的追求。
5) 曾經的朋友成為仇敵,並常常【毀謗】那些【不與他們同奔】罪惡行為(【放蕩無度的路】)的人。古代的記載中有許多證明由於基督徒勉強地參與許多社會認可的娛樂和不敬虔的禮儀,與他們拒絕敬拜偶像和不道德的行為,引起不信者的仇恨和辱罵。這使他們遭受不公的逼迫,為義的緣故受苦。
6) 彼得向他的讀者保證那些毀謗和逼迫他們的人,【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賬】。這些惡毒的攻擊者積累了欠神的債,將永遠地還這個債。【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要他們負責還這筆債(太18:23-24)。【活人】是當彼得寫這書信時仍然活著的人,而【死人】是當時已經死了的人。他們都要面對審判 “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審判之下”(羅3:19)。保羅可能給出了最生動的描述來形容神對不信的逼迫者的審判是多麼地嚴厲(帖後1:6-9)。
7)神已經預備好施行公正的審判(羅1:17),但同時,因為祂已經將所有審判的權柄交託給耶穌基督(約5:22-27),天父將藉著祂的兒子審判那些逼迫基督徒的人(啟20:11-15)。
5.永生的盼望(4:6)
4:6 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 神活著。
1)最後,信徒必須以真正盼望永生的實現為裝備。神已經應許藉著死他們將勝過罪,不受最後的審判,並以完全的聖潔進入永恆的天堂。因此,彼得提醒他的讀者【就是死人(那些曾聽過並相信福音的人,但在寫這封書信之時已經死了)也曾有福音(基督拯救的信息)傳(宣告)給他們】。讀這書信的人中,有些人可能認識這些死了的人,並發現死去的聖徒中有些是殉道者。雖然死去的聖徒中有一些【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身體死亡)】、他們卻勝利地(【靈性卻靠 神活著】)按照神的旨意在屬靈上是活著的(來12:23)。彼得所要說的是信徒,即使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包括死亡,應當願意並不懼怕受苦,知道死亡所能做的只是將他們得勝的永恆的靈帶入在天上的永生。
2) 在早期教會有一些問題,有關信徒沒有等到主的再來就死了,是否也錯過榮耀的盼望;特別是如果他們被耶穌基督的仇敵殺害的。保羅寫了他那著名的“聖徒被提信息”給帖撒羅尼迦信徒,向他們保證那些在主再來前死了的信徒並不會錯過基督的再來的應許(帖上4:13-18)。
3) 正如基督被釘十字架,卻在靈裡仍然活著,並從死裡復活,信徒也會受到身體的死亡,但他們的靈會仍然活著,並進入所應許的永生。
4) 沒有任何來自福音仇敵的壓力,與來自不信世界的不公平逼迫,可以奪去信徒的得勝;反而他們為公義的緣故所受的苦帶來能力,加強他們的屬靈力量,使他們謙卑,驅使他們去禱告,使他們的獎賞更加豐盛,並且,當基督的敵人取去他們的生命時,他們已經達到他們的目標和神永恆的目的的最高點。他們永遠不再犯罪(林後4:16-18)。
二.在敵視的世界中的屬靈責任(4:7-11)
1.前言
1) 從二十世紀的六十年代後期開始,一直到整個七十年代,北美的福音教會藉著所謂的“耶穌運動”,體驗到一個前所未有的更新和擴展。這運動的特色是一個重新對研讀聖經的熱誠。這運動結果帶來對佈道和門徒訓練的注重,特別是在大學校園裡。出現了新的聖經譯本和釋經文字(The Living Bible, Good News Bible, NIV),並接納了其它現代譯本(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NASB, New English Bible)。同時,福音電台,出版社,和聖樂事工快速成長。從西岸到東岸,許多新的,獨立的教會,再加上一些已經存在的福音教會,經歷了快速的成長;至少在人數上。有些建造了大禮堂和其它的場所,因此,從某方面來看,這些教會就是今天所謂的巨型教會(mega-church)。
2) 然而,今天福音佈道的趨勢已經大大不及那些以注重聖經來推動的復興 (revival) 和更新 (renewal)。以討好尋求者為本的教會成長,以及包容主義,不注重真道的清晰以及對真理的喜好的精神,引用世界的市場策略來發展出一種類似流行音樂的流行福音。這種現象發生在許多神的教會中。接著,避免提到聖經中可能冒犯不信者的話語,以致失去聖經信息中的真正意義。慢慢地,教會呈現了一種世俗哲學中的自我,實用主義,不知不覺將不信者當作“專家”,成為最有影響力的教會顧問。
3) 較之神學自由主義,追求社會和文化的接受對教會屬靈健康有更大的一種難以察覺和暗中為害的威脅。至少,神學自由主義有明確的定義,更容易被認識和面對。世俗的福音派假裝遵守真理,但悄悄地破壞了它。它提供了流行音樂樣式的體驗,感性的情感,關注自我定義的需求,以及實用的解決問題的技巧(通常是從市場調查中得出的),而不是有關法律,罪惡,寬恕和公義的聖經答案。
4) 當代教會急迫需要屬靈的復興,而只有當信徒勝過個人的慾望,並且渴望按照聖經去思想,談論,和生活,屬靈的復興才會發生。當他們這樣行時,教會再也不是一群人而已;而是在敵視的世人面前展現出屬靈的能力。為了這個目的,彼得在這段經文中指導基督徒考慮屬靈責任的三個基本方面:我們屬靈責任的動機,指導,和目的。
2.我們屬靈責任的動機(4:7a)
4:7 萬物的結局近了.…………………………………………………。
1) 【結局】(end)這詞的意思是“完成”,“成就”,“達到目的”。按照上下文,它是指基督的再來。此處所指的【結局】並不是指彼得讀者的逼迫結束了。彼得所想的也不是一個政權的突然的改變,以至於信徒受到慈悲的對待。他所指的是【萬物】的復興(fulfillment),表示他所指的是主的再來(參考 徒3:20-21; 西3:4; 帖後1:10; 提後4:1, 8; 來 9:28; 啟20:11-13)。
2) 【近了】(is near) 這個動詞的意思是“接近”。基督再來這件事是隨時會發生的;這可以發生在任何時候(太24:37-39)。因此信徒生活的態度必須帶著一個持續不斷的盼望,以此為他忠心的記號。彼得永遠存著一個急迫的心,清楚表現在本書信的前頭,當他勉勵他的讀者他們被神的大能所保護,“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1:5),就是“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1:7; 1:13; 2:12)。許多其它新約經文也強調信徒迫切期待主隨時再來是重要的(可13:35-37; 路12:40; 21:36; 林前1:7; 提前6:14; 多2:13; 雅5:7-9)。
3) 當主耶穌在世上傳道時,當時活著的猶太人見證了舊約的結束和新約的開始。當聖殿中的幔子從上而下裂成兩半,使所有人可以進入至聖所時,整個舊約的禮儀,獻祭,祭司,奉獻的系統就從此終止了(太27:51; 約19:30; 來10:14-22)。在主後70年,提多將軍帶領的羅馬軍隊毀了耶路撒冷和聖殿,強調了這個過渡時期。這應驗了耶穌告訴使徒們的預言,“耶穌出了聖殿、正走的時候、門徒進前來、把殿宇指給他看。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不是看見這殿宇麼.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在這裡、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太24:1-2)。
4) 使徒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有關“一霎時、眨眼之間”教會的被提。這是主再來時一連串發生的事情中的第一件(林前15:51-53)。那時,神將在如閃電的時間內使所有基督徒的身體改變成為不朽壞的(腓3:21)。主再來這事件將是突然的,和奧秘的,表示祂沒有啟示所有的細節,包括時間在內。
5) 就在耶穌升天之前,祂告訴使徒們,“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徒1:7)。即使神要信徒聚焦在基督再來的盼望上,祂選擇不顯示確實的時間。若信徒知道主再來的時候還早,他們就會失去動機,變得漠不關心。若他們知道主很快就會再來,他們就會變得狂亂,驚慌。若所有人不知道主什麼時候再來,歷代以來的基督徒才可以每天按著聖經所教導的生活。
3.我們責任的指導(4:7b-11a)
4:7 ………………………...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儆醒禱告。
4:8 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4:9 你們要互相款待、不發怨言.
4:10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 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
4:11 若有講道的、要按著 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著 神所賜的力量服事.….。
1)前言
a) 所有這些高的要求告訴我們,若有人要真正接受耶穌基督,他必須先計算他如此行必須付出的高昂的代價。跟隨耶穌需要完全地捨己和迫切地順服祂為主;即使順服會導致死亡。“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9:23)。當信徒向別人傳福音時,他們必須鼓勵未信者要考慮信主的代價(太19:21; 路9:59-62; 14:26-33)。然而,即使福音信息是呼召人來順服主,它也是一個恩典的邀請。耶穌說,“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11:29-30)。做一個門徒是昂貴的,同時帶來永恆的喜樂,但拒絕的代價卻是無限的更大和永遠的極其可怕(箴13:15; 賽33:14; 太8:12; 13:42; 25:41; 路16:23)。一個沒有基督生命的人遲早都會帶來毀滅性的罪惡,絕望的失望,和解決不了的問題,並且最終是永遠的定罪。因此,作門徒是一個似非而是的道理,因為跟隨主是要付代價的,但卻是容易的(太11:28-30; 約壹5:3)- 雖然要求高,卻是有莫大的好處(羅2:7; 8:17-18)。
b) 神不只是呼喚門徒遵守祂的命令,而且憑著聖靈的能力,照著聖經的教導,使他們能夠履行這些命令(弗5:15-21; 腓4:13; 西3:16-17)。由於我們所處的這個後現代主義的世界是如此複雜,現代基督教常常錯誤地認為信徒所面臨的問題和難處也是複雜的。但基督徒生活的基本原則卻是簡單和直接的,因為神已經揀選了謙卑,普通的人來明白祂的目的和旨意(林前1:27-28)。而且因為重生的緣故,信徒內心渴望順服神,並且變成基督的模樣(腓3:7-14)。罪確實限制了他們去做對的事情的能力(羅7:19),但所有真正的基督徒恨惡罪並愛公義(羅7:22-25)。
c) 這段經文包含了聖徒需要建立虔敬的生活,立場堅定,並有效地向世人作見證的三個基本因素:個人的聖潔,有關他們與神的關係;彼此相愛,有關彼此之間的關係;與屬靈的事奉,有關他們對教會的責任。
2)個人的聖潔(4:7b)
4:7 …………………………...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儆醒禱告。
a) 這句話說明與神相交的軸心是敬虔的思想,因為一個人越明白另一個人的想法,他們之間的關係就更加親密(羅12:1-2; 弗4:23-24; 腓4:8)。【謹慎自守】的英文翻譯是“be of sound judgment”,意思就是有一個正確的思想,不被自己裡面錯誤的觀念(羅12:3; 箴23:7),或過度的情緒 (emotion),或控制不了的情感 (passion) 所左右。基督徒的思念必須很清楚地集中在屬靈的先後優先和公義的生活上 (書1:8)。當信徒的思念順服基督(林後10:5)和祂的話語 (提後3:15-17) 時,他們看事物是從一個永恆的角度來看。
b) 聖潔的生活也需要屬靈的警覺。【警醒】在意義上與“謹慎”有密切的關係,意味著在屬靈上仔細觀察。當耶穌警告使徒們“要警醒”(太24:42)和“警醒禱告”(太26:41)時,祂表達了一種相似的態度。
c) 虔誠的思考和屬靈的警醒對於【禱告】(英文:for the purpose of prayer)是極其重要的。禱告是所有屬靈資源的入口,但信徒若因為追求屬世的事,忽視神的真理,或對神的目的不感興趣而變得思想不穩定,就無法恰當地禱告。
d) 聖潔生活來自於當信徒每天讀了並思想神的話語,因此知道神的想法,並且按照祂的旨意與祂交通。猶大書裡將之稱為“在聖靈裡禱告”(猶20節)。
3)彼此相愛(4:8-9)
4:8 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4:9 你們要互相款待、不發怨言.
a) 彼此相愛主要是與信徒之間的關係有關。【最緊要的】所指的是這在基督徒生活中是最重要的美德(林前13:13)。【彼此切實相愛】的英文翻譯是“keep fervent in your love for one another”意思就是在彼此相愛中要保持火熱。【切實】的意思就是在賽跑中付出最大的努力。古代希臘文學中常用這詞來形容一匹馬伸展它的腿以最高速度奔跑。在1:22中,彼得也用這詞來形容基督徒的【愛】應該是“愛弟兄沒有虛假”,“從心裡彼此切實相愛”。這樣的愛是犧牲的愛,不是來自情緒,並且需要信徒伸展每一條屬靈的肌肉,在被侮辱,被傷害,和被誤解時去愛。
b) 很清楚的,【切實的愛】使一個人饒恕別人的冒犯(箴10:12)。但解經家對於如何解釋【愛能遮掩許多的罪】有不同的意見。有些人說這指神的愛遮掩罪行,而另一些人說這形容有愛心的信徒不看彼此的過犯。根據陳終道牧師的解釋,愛不能除罪,唯有寶血能。也不可因為彼此相愛而替弟兄隱瞞罪惡。應該當弟兄得罪你的時候,你看不到他的罪,並用愛心包容,饒恕了他。愛心使我們不願故意宣揚別人的錯失。反而用愛挽回弟兄的錯失,使他回轉,不致犯更多的罪。
c) 救恩來自神決定愛那些信祂的人:“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基督徒必須學習祂的榜樣,去愛那些即便是不可愛的人。當一個律法師來問,“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太22:36)?耶穌告訴他,“愛神與愛人如己”(太22:37-39)。祂又說,因為“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40),若能做到,就作了見證(約13:34-35)。【要互相款待】(愛陌生人,“客旅”)將愛延伸到基督徒朋友這圈子外的其他不認識的信徒(來13:2)。
d) 根據摩西律法,猶太人必須款待陌生的客旅(出22:21)。耶穌吩咐信徒供應食物,衣服,和住處給其他人(太25:35-40)。然而款待的精神應該延伸並超越供應食物或住處的實際行動。這也不能只是行動,也包含無私的態度,因此,無論做了什麼,無論怎樣的犧牲,都應在做的時候【不發怨言】。
e) 由於信徒還是會犯罪(羅7:18–19),唯一能維持教會合一的是饒恕人的愛和以仁慈善待客旅。在向不信者傳福音時,愛也扮演一個基本的角色,“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5)。
4)屬靈的事奉(4:10-11a)
4:10 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 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
4:11 若有講道的、要按著 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著 神所賜的力量服事. ..。
a) 每一個基督徒都領受了一個特別的屬靈【恩賜】,那是來自神的,用來事奉基督的身體。保羅說,“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12:7, 11)。就如人的身體的每一部分有一個特定的功用,基督身體的每一肢體也是如此(參考 林前12:14)。
b) 聖靈賜給每一個信徒的屬靈恩賜是獨特的,好像每一個人的指紋是獨特的。神不單賜給信徒各種恩賜(弗4:7),祂也賜給他們所需的信心來使用這些恩賜,如同他對保羅一樣(參考 羅12:3)。保羅總結恩賜的功用,“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 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林前12:4-6)。
c) 由於聖靈以祂的主權管理恩賜的分配(林前12:11),信徒不能掙得,求得,或用任何方法得到屬靈恩賜(參考徒8:20)。在弗4:7所用的詞【恩賜】(gift)強調了神的恩典和恩賜都是禮物,是白白給你的。
d) 當信徒【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他們使教會得益處(參考 林前 12:7)。從另一方面來看,不使用或錯誤貶低某一些恩賜(或有這些恩賜的人)損壞了基督的身體(林前
12:15-25)。明顯並令人看重的恩賜(譬如講道,教導,傳福音)不見得永遠是最有價值的。神視所有信徒的恩賜為能造就人的,而使用恩賜對基督的身體的健康是重要的。神的【好管家】是那些以智慧管理他們的屬靈恩賜,並且順服地使用它們(林前 4:2; 多 1:7)。使徒的比喻很明顯,而不使用自己的恩賜會削弱地方教會,因為其他人無法取代那些不事奉的人的獨特恩賜。
e) 【百般】這一個詞表達了各種各樣的屬靈恩賜,這詞逐字翻譯的意思“許多顏色”或“許多方面”。兩個信徒可能會有教導的恩賜,但各人將以一種獨特的恩典和信心的混合表現出來。這在教會裡提供了造就人和有用的屬靈多元化。一位領袖的講道可能強調憐憫和溫柔的表現,而另一位可能強調對真理的分 辨,或許又有一位強調應用的智慧。
f) 由於屬靈恩賜來自【神】(grace of God),教會不可以設計一些人為的計劃將之分出去。許多基督徒可能由於其獨特性而無法歸類他自己的屬靈恩賜,但他們可以使自己為聖靈所用,然後觀察聖靈如何激發他們在事工中使用。
g) 聖靈恩賜可以簡略地分成兩大類別,就是說話和服侍方面。【若有講道的】是指傳道和教導,智慧,知識,和分辨方面的事工。【若有服侍人的】是指管
理,禱告,憐憫,和幫助方面的事工。【若有講道的】、不是照人的意見講 道,而是【要按著 神的聖言講】;必須根據聖經(徒 7:38; 羅
3:2)。同樣的,服侍人的恩賜的運用不是靠人的力量,而是【要按著 神所賜的力量服 事】(腓 4:13),就是說依靠聖靈。
4. 我們責任的目的(4:11b)
4:11 ……………………...叫 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原來榮耀權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1) 就如對於信徒所有事情的目標,他們在敵視的世界中盡到基督徒責任的目的是要【耶穌基督得榮耀】。這段經文的最後一句話成為一句讚美詞;一句將讚美和榮耀歸於神的表達(羅 11:36; 16:27; 弗 3:20–21; 提前 1:17; 猶 25),藉此基督徒可以正確地說出【因耶穌基督】。【凡事上】是指凡是與基督徒的責任有關的事。
2) 很久以來,解經家都在討論【都是他的】的【他】是指【神】或【耶穌基督】。最好的解釋是這名稱的意思是說【榮耀全能】屬於在基督裡的神和在神裡的基督,【直到永永遠遠】。(參考 詩 104:31; 113:4; 138:5; 哈 2:14; 太 17:2;約 1:14; 10:30; 林後 4:6; 西 1:15; 來 1:3; 彼後 1:16–18)。
3) 信徒應當想要盡他們所想到的,所說的,和所做的,去榮耀神。保羅說,“所以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 神而行”(林前 10:31)。他們若有主再來的肯定和接近為動機,就更預備好來順服保羅的勸勉,以至於更聖潔,彼此相愛,和在教會中有更多的屬靈事奉。
4) 彼得以【阿們】這詞來結束這段經文。【阿們】的意思是“願它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