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4_南北國的區別
【歷代志下 11:1-23】
|南北國的區別|
本章記載了關於羅波安王朝的第二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王國分裂),這是屬於一個虔敬和繁榮的時期,列王記並沒有記載這個時期。這裡的報導,包括羅波安小心制定治國策略,顯示了虔敬蒙福,背道受禍。所以,由此觀之,歷代志在此處比列王記提供了更加顯示區別的記載。
猶大在羅波安治下所享受三年的穩固時期,顯然有部分要歸功於祭司和利未人從以色列各地來到猶大,這些祭司和利未人甚至撇下了他們的產業;而決心抗拒耶羅波安所走的宗教路線。另外,還有隨從祭司和利未人而來的人,他們可能是在猶大永久地定居,或只是為了敬拜的目的定時而來。與耶羅波安對比起來,羅波安至少維持了合法的體制;而耶羅波安則漠視這些體制,並驅逐了真正的祭司。就是因為這個理由,耶羅波安的名字在列王記裡面,幾乎變成拜偶像的同義詞。
羅波安與耶羅波安的對照,給予我們很大的提醒。一個人開始是對的,不見得就保證永遠是對;一個人開始錯了,也不是一定要錯到底。許多有能力的人物,好像耶羅波安一樣,起初具有真正的正義感之義憤,到末了卻變成了成見或恐懼。當人讓自己的判斷坐上了審判的寶座,一意孤行時,結果也必引致錯誤。相反的,羅波安卻因為回頭「遵行大衛和所羅門的道」而蒙神賜福。
詩人說:「祢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祢公義的典章,我曾起誓遵守,我必按誓而行。……我以祢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愛的。我的心專向祢的律例,永遠遵行,一直到底。」(詩一一九105、106、111、112)。詩人願意以神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而且永遠遵行,一直到底。這就是永遠蒙福之路:「從頭到尾,專一跟從神」。
◆回應
親愛的天父!祢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求祢幫助我從頭到尾、專一跟從祢;使我以祢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而且永遠遵行,一直到底。阿們!
◆背經
祢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篇 119: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