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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25 : 1-16

「人若有爭訟,來聽審判,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定惡人有罪。

如何保存家族系統的延續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12/11/deu-day30

【經文】申命記25章1~16節

一、為兄長立後嗣
由於神揀選以色列民族作為祂救贖人類的一支,因此他們的後裔必須不斷延續,而這個觀念在律法上也是重要的課題。「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參5~6節)這裡的「若」是假設的意思。假設哥哥或弟弟死了,沒有留下兒子,律法規定,其他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死者的遺孀為妻,為他傳宗接代。另外,娶寡嫂之規定的另一個目的是為了使寡婦的生活得到照顧。在古代社會,寡婦如果沒有一技之長,無法謀生,可能會隨意嫁人,這樣便使這一支血脈的家族傳承系統斷絕。

後來,「當盡弟兄的本分」之人,不僅包含死者的兄弟,也包括同族的近親。像是娶路得的波阿斯,就是她死去丈夫的近親。如果親兄弟不願意「盡弟兄的本分」,遺孀可以向長老投訴。這時,長老要找親兄弟來詢問,若他們堅持不肯,便須當眾表明:「我不願意娶她。」那位遺孀就要脫下他的鞋子,吐唾沫在他身上。今後,這位兄弟就要被冠上「脫鞋之家」的臭名。

二、為寡婦開生存之道
律法設立「當盡弟兄的本分」,除了是要防止家族之名被塗抹,也是神為寡婦開一條生存之道的方式。在路得記,拿俄米的丈夫與兩個兒子都死了,她要媳婦們都回去本國。但是,路得不願意,她要與婆婆一同回猶大的伯利恆。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妳,妳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妳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妳的國就是我的國,妳的神就是我的神。」(參得一16)因為路得以耶和華神為她的神,她堅心倚靠耶和華,神就使她不羞愧。後來,她與波阿斯結婚,成為大衛王的曾祖母。

請思想:我在困境中都倚靠誰呢?我是否願意學習路得,堅心倚靠耶和華呢?

【回應】
親愛的天父上帝,願祢幫助我時常堅心倚靠祢,讓我倚靠祢而永不羞愧。感謝主,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詩篇71篇1節
耶和華啊,我投靠祢;求祢叫我永不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