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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上 18 : 1-17

此後,大衛攻打非利士人,把他們治服,從他們手下奪取了迦特和屬迦特的村莊;

2023-12/12_神使大衛得勝

【歷代志上 18:1-17】 
|神使大衛得勝|

本章主要描述大衛軍事的勝利,其實是呼應上一章神的應許:「你無論往那裡去,我常與你同在,剪除你的一切仇敵;我必使你得大名,好像世上大大有名的人一樣。」(代上十七8)表明神所應允的必然成就:「大衛無論往那裡去,耶和華都使他得勝」(6、12節)。大衛的軍隊的確是常勝軍。不過,大衛不但心裡明白,是神使他無往不利,他也用實際的行動來表達這一點:第11節記載,「大衛王將這些器皿,並從各國奪來的金銀,就是從以東、摩押、亞捫、非利士、亞瑪力人所奪來的,都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奉獻最基本的意義,就是宣告我所擁有的都是神的賞賜。雖然我們不能推論:「因為大衛奉獻,所以神使他得勝」;可是我們卻有十足的把握,大衛的奉獻行動,深深的感動神,因為他的奉獻不但表明感恩,更表明「所有的得勝」都是神的賞賜。

一提到奉獻,基督徒常常就會把注意力放在金錢的數額上。但是,奉獻的意義與實踐重點,卻不是「金額」問題,而是「主權」問題。尤其對我們這些蒙救贖的人而言,保羅認為:「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羅十四7-9)。連我們的命都是基督用血買贖回來的,還有什麼金額的問題呢?我們的十一奉獻,乃是為要宣告、承認神擁有我們生命的主權。

大衛在得勝的歡呼雀躍聲中,並沒有忘記「這一切」都是神所賜,仍然以奉獻表明,神是這一切的主宰,包括他自己。親愛的基督徒,你是否也是甘心樂意的藉著十一奉獻,表明自己是屬於基督的人呢?

◆回應
親愛的主耶基督!我感謝祢,曾以祢的生命救贖我的靈魂,歡迎祢成為我生命的主宰;我願意將一切獻上,為祢所用。求主與我同行直到永遠!阿們!

◆背經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馬書 1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