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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書 2 : 1-25

所以,你們既除去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毀謗的話,

彼得前書2章1-25節

彼得前書2章1-25節: 講義(徐興緯弟兄)


2:1所以,你們既除去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毀謗的話,

2:2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

2:3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

2:4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

2:5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

2:6因為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2:7所以,他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2:8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或作:他們絆跌都因不順從道理)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

2: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2:10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

2:11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

2:12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或作:眷顧)的日子歸榮耀給神。

2:13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

2:14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

2:15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

2:16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或作:陰毒)總要作神的僕人。

2:17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2:18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

2:19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

2:20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

2:21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

2:22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

2:23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2:24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2:25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


一.渴慕神的話語(2:1-3)

2:1所以,你們既除去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詭詐,並[一切]假善、嫉妒,和一切毀謗的話,

2:2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

2:3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


1.引言

1)愛慕神的話語永遠是一個真正得救者的記號。“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1-32)。詩篇的開頭宣告虔誠的人,“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1:2)。先知耶利米在艱難的時刻珍愛神的啟示,“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因我是稱為你名下的人”(耶15:16)。

2)彼得希望基督徒以忠實的態度看待被聖靈激勵對神的話語的渴慕。因此,這段經文提出了五個觀點,如果遵循,將導致一個更強烈,更始終如一對神話語的渴慕:1.信徒應該記住他們的生命來源,2.他們應該除去他們的罪,3.他們應該承認他們的需要,4.他們應該追求他們的靈性成長,5.他們應該審視他們的的祝福。


2.記得他們生命的來源(2:1a)

2:1所以,……………………………………。

1)【所以】表示這段經文連接1:23-25;“主的道是永存的”,是“不能壞的種子”,是必然能夠產生重生的福音。神的道是得救的源頭(提後3:15),因為祂那改變人的恩典,藉著神的道,創造了新的生命(雅1:18)。這道的運作不是像一顆可朽壞的自然界的種子那樣(林前15:36-37),而是像一顆不可朽壞的神的種子(路8:11),成為信徒繼續屬靈的改變和成長的源頭(約15:3)。

2)【所以】是對彼得的讀者一個簡潔的提醒,要他們記得遵行神的話語是過基督徒生活的唯一根基(太4:4)。


3.除去他們的罪(2:1b)

2:1………,你們既除去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毀謗的話,

1)要維持對神話語的渴望必須先除去罪,【除去一切的…….】。留在罪惡裡是一個人走向真理的反方向。

2)在古代基督徒受洗的儀式中,那些接受洗禮的人習慣性地脫去他們身上的衣服,並將之丟棄。受洗完畢,他們穿上教會給他們的新衣服。新舊衣服的交替象徵救恩的現實,就是脫去舊的生命穿上新的生命(羅6:3-7)。如果這樣的改變真的發生在一個人的生命中,他應當【除去一切】的罪(sins);這些罪都是渴慕神話語的攔阻。

3)【一切的惡毒】是第一類的罪,就是一切害人之心。第二類是【詭詐】,就是欺騙。第三類是【假善】,就是假冒為善。第四類是【嫉妒】,就是看不得別人的好。第五類是【毀謗的話】,就是私下說一些損害別人人格的話。

4)當然,人的罪不只是這五種,這些只不過是具有代表性的。其實,第一類的罪【惡毒】可以包括所有其它的罪,因此彼得呼籲信徒要認罪悔改。只有如此行才能除去所有渴慕神話語的障礙。


4.承認他們的需要(2:2a)

2:2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

1)信徒需要神的真理如同新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就要】(long for)是一個命令的動詞,也強調了這件事是極其重要的。

2)彼得將信徒渴望神的話語比喻為【純淨的靈奶】。【純淨】是指沒有摻雜的,沒有被污染的。NASB 譯本將【靈奶】翻成“milk of the word”,因為這合宜地傳達了彼得的意圖要他的讀者注重聖經。神的話語對信徒而言,是【純淨】屬【靈】的【奶】。


5.追求他們屬靈的長進(2:2b)

2:2…………..,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

1)看到一個人營養不足,軟弱,和遲鈍,會使人悲哀。但看到信徒在屬靈上沒有養分,沒有長進,更是令人傷感。所有信徒必須積極地在基督裡成長和成熟,享受更大的福氣,並且可以被神使用。彼得在後書結束時,用了同一個動詞【漸長】,就是他吩咐信徒,“你們卻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彼後3:18)。

2)和合本的【以致得救】這四個字常引起誤解,以為軟弱的信徒還沒有得救。其實英文譯本比較容易明白,“so that by it you may grow in respect to salvation”,意思就是信徒要愛慕神的話語,藉此“在救恩方面”才能在屬靈上有長進。

3)“在救恩方面”(In respect to salvation)顯然是信徒屬靈長進的目的。正如保羅吩咐腓立比信徒的,“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2-13)。接受基督為主和救主是人得救的開始。接著,信徒要經歷成聖的過程。神的話語將使他們的成長達到最終救恩方面成聖的表現。


6.審視他們的福氣(2:3) 2:3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

1) 彼得的第五個渴慕對神話語的觀點回應了詩人的話,“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投靠他的人有福了”(詩34:8)。【若】說明一個條件。既然他的讀者在得救時【嚐過】或經歷過【主恩的滋味】,他們已經知道那是多麼蒙福和奇妙。因此,他們應當渴慕藉著神的話語得到更多的恩典。



二.屬靈的特權(一)(2:4-5)

2:4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

2:5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


1.前言

1)“特權”的定義是“賦予一種權利或豁免,作為一個特別的福利,利益,或偏袒”,可以是“特別與一個地位或職位有關聯”。它是一種祝福或自由,只有某一些人可以享受得到,但大部分的人卻無份。基督徒是一種特別的人,在基督裡享受神所賜的特別和永恆的屬靈偏愛。在彼得前書的這部分,彼得檢驗基督徒特權的這個萬花筒,將同樣的基要真理整理出一連串的圖像,藉此,他的讀者可以理解到身為神的兒女的各種各樣的榮耀。

2)許多信徒在看基督徒的生活時,多數是從屬靈的責任的角度,而不是從屬靈的特權。他們全神貫注在世俗的壓力之下習慣性地從義務的角度看,而不是享用神給他們享受的永恆的特權。他們常常以為這些是將來到天上的福氣,只有在神和基督面前才能體會到。因為那裡沒有病痛,痛苦,或死亡。天堂似乎就是一個有特權,而沒有責任的領域。然而,天堂的特權並不將責任排除在外,而是兩者結合在一個敬拜,榮耀,事奉,和高舉主耶穌基督的永恆中。因此,對於信徒而言,屬靈的責任和屬靈的特權不是互不相干的,在今生或來世中都是如此。在這段經文中,彼得強調信徒已經在基督裡擁有的特權的豐富。


2.屬靈特權的開始(2:4)

2:4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

1)【主乃活石】的英文翻譯是“And coming to Him as a living stone”,意思就是信徒藉著來到基督【這塊活石】面前,進入了屬靈特權的領域。有彼得和其他使徒作為祂的見證人,呼籲人放下自己罪的纏繞,因信來到祂的面前,並經歷真正靈魂的安息。“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太11:28-29)。

2)接著,彼得使用了【活石】來比喻耶穌基督,從而展開了屬靈特權的討論。【石】有時候是指一塊帶有雕刻,貴重的石頭,但經常是指“建造的石頭”。舊約聖經指神為磐石(申32:3-4; 31),祂子民的根基和力量。在新約聖經中耶穌就是磐石(2:8; 林前10:4),教會建立在祂上面。這裡,彼得腦子裡的圖畫是一塊精心設計,磨成一個形狀的石頭,成為教會的房角石;不只是一塊石頭,而是一塊【活石】。這塊活石是基督,因為祂從死裡復活,永遠活著(羅6:9)。祂不只是活的,而且祂賜生命給所有信祂的人。

3)即使基督是所有屬靈特權的來源,祂【是被人所棄的】。這短句主要是指猶太人宗教領袖和跟隨他們的其他猶太人,堅持要將基督釘在十字架上。但彼得的話也包括了從那時以來所有拒絕基督的人。

4)雖然不信的人拒絕了耶穌基督,祂【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天父用天上最嚴格的標準衡量了祂,就宣告,“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3:17)。彼得用了【揀選】這個詞,不但表明神揀選了祂,並且按立了祂(賽42:1)。神認為耶穌是祂【所寶貴的】,意思就是完美的,無價之寶,活的房角石(賽28:16; 林前3:11; 弗2:20)。


3.與基督聯合的特權(2:5a)

2:5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

1)【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當一個人信了基督,他就有了祂的生命。成為【活石】的意思是信徒有了基督的永恆生命。他們與祂聯合,這就是第一個屬靈的特權。他們不只是敬拜祂,順服祂,並且向祂禱告。他們與祂聯合,如同一座屬靈房屋上的許多石頭,只不過祂是房角石。基督徒成為在神的性情上有份:“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西3:3-4; 加2:20)。保羅告訴以弗所人,“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各(或作:全)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2:19-22)。這屬靈房屋的根基是使徒和先知的教訓(弗2:20),也就是聖經。

2)當信徒與基督聯合,他們就有屬靈的資源來滿足每一個需要。這就是為何保羅可以為以弗所信徒禱告,“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3:20)。那些信靠基督而得救的人像他們的主一樣變成【活石】,並且有特權獲得在基督裡的屬靈力量。



4.以祭司身份來到神面前的特權(2:5b) 2:5……………,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

1)世上許多未蒙救贖的人不能來到神的面前。祂不允許未信者進入與祂的團契;事實上,聖經說他們還離得很遠(弗2:13)。另一方面,那些藉著基督認識神的人有進到神面前的特權(約10:9)。

2)身為一個猶太信徒,保羅明白在神與信徒同在這方面,新約的概念不同於舊約的概念(來8:7-13)。根據舊約的概念,神的聖殿代表神的居所,是一個暫時的,物質的建築物;但根據新約,信徒【被建造為靈宮】,這【靈宮】取代了任何物質的建築物(弗2:20-22)。他們成為神的屬靈的殿。保羅說,“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希伯來書的著者更進一步用這種方式確認【靈宮】,“但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來3:6)。因此信徒以【活石】的模樣來到神的面前,作為祂屬靈的居所與祂相交。

3)信徒同時也是【聖潔的祭司】(彼前2:9)。按照舊約,只能某一個支派的祭司可以以宗教的儀式事奉神,而且只有大祭司才可以一年一度進入至聖所(來9:1-10; 25)。那些信靠基督為救主和主的成為【活石】,像他們的救主和主一樣,有特權擁有在祂裡面的屬靈能力。



5.藉著是屬靈的祭物來到神面前的特權(2:5c)

2:5。…………………,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

1)舊約祭司主要的功用是當他們在會幕或聖殿裡事奉時,將動物的祭獻給神。但當基督開始了新約,動物的祭不再有必要。如今,作為祭司的信徒所要【奉獻】的,根據彼得,是【神所悅納的靈祭】。


三.屬靈的特權(二)(2:6-9b)

2:6因為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2:7所以,他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2:8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或作:他們絆跌都因不順從道理)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

2: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1.在基督裡的保障(2:6) 2:6因為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1)彼得在屬靈特權的列表中加添了一項,藉著【經上說】介紹了以賽亞書28:16,證明了預言書的默示和權威。這節經文是一句重要的彌賽亞宣言,應許當彌賽亞來到時,祂將是所有信徒組成的神的新靈宮的房角石。

2)藉著先知,神呼召祂的子民【看哪】或觀看彌賽亞為父神親自【安放在錫安】的那塊特別的石頭。彌賽亞將來到這個城市,在信祂的人中間建立祂的屬靈國度。【錫安】可以借喻為新約,而西奈為舊約(加4:24-25);或錫安為天上的祝福,而西奈為審判(來12:18-23)。

3)基督是唯一適合作神的工的,因此祂是神【所揀選】的石頭。彼得相信猶太讀者會想起,在所羅門聖殿的建造期間,工人提前準備了石頭並將其帶到現場(王上6:7)。按照聖殿的藍圖,工匠將每塊石頭切成完美的尺寸,並確定每塊石頭的合適位置。在現場只是進行較小的調整,這些聖殿的石頭像“樂高”(Lego) 的每部分一樣精確地被拼湊一起。

4)神在創世之前就揀選了所有的信徒為靈宮的每一塊石頭。靈宮的根基是使徒和先知的教導(聖經),而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弗2:20)。根基完成之後,第一塊放下的石頭就是房角石,為整個靈宮定下房屋的位置和走向。

5)基督不但是【所揀選的】活石,祂也是【所寶貴的】。【所寶貴的】原文意思不但是貴重的,而且是無價之寶,是不可以被替代的。基督是不可被替代的,因為祂是房角石,一座建築物中最重要的石頭。

6)從現實上來看,信徒所獲得的特權之一就是【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羞愧】在有一些英文譯本中被翻譯成“disappointed”(ERV),“不至於失望”。其實【羞愧】也是恰當的翻譯,因為一個人誤信一個他以為可以信任的人,就失望了,也感到羞愧。相信基督的人卻不會失望,也不會因此而感到羞愧。


2.愛基督(2:7-8)

2:7所以,他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2:8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或作:他們絆跌都因不順從道理)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

1)由於信徒將耶穌基督當作【寶貴】的無價之寶,他們就在心裡真正地愛慕祂,這也是一個屬靈的特權。所得的益處就是因愛耶穌而得的喜樂。祂告訴猶太人,“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約8:42)。在馬可樓,祂告訴門徒們,“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因此,信耶穌和愛耶穌是不可分開的特權(林前8:3; 彼前1:8)。

2)只有【信的人】才能流露出對基督的愛(太10:37)。在另一個極端,【那不信的人】不愛,也不願意愛基督。彼得引用了詩篇118:22,明說猶太人就是那些【匠人】,他們【所棄的石頭】就是基督。猶太人檢查了,但卻沒有接受那【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2:4)。對他們而言,作為神的房角石,耶穌完全不配,因為祂並不像他們先入為主的彌賽亞形象(太13:54-57)。這樣的棄絕是很不幸的,但正如彼得藉著以賽亞書8:14-15所指出的,並不令人驚奇。該經文預言彌賽亞將被大多數猶太人認為【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絆腳的石頭】就是當一個人走在正道上時絆倒他的任何石頭,而【跌人的磐石】是他跌倒在一塊石頭後,可能被那塊石頭壓碎。在彼得的比喻中,猶太人扔掉那真正的房角石,然後跌倒在上面,至終被同一塊石頭的審判所壓碎(路20:17-18)。

3)第8節解釋那些棄絕基督的人被【絆跌】,並且受到神的審判,因為【他們既不順從】神的【道理】。不信者受到他們選擇的審判,【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因為他們不信,並不順服福音。神並不會主動預定任何人不信;但祂指定審判在每一個不信者的身上(約3:18)。神審判不信者是因為他們缺乏對祂的愛,順服祂的道理,並且拒絕相信祂。保羅告訴哥林多人,“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主必要來”(林前16:22)。



3.蒙基督揀選(2:9a)

2: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

1)彼得想要強調信徒和不信者的不同命運,就用了【唯有】這個詞。與信徒不同,不信者因為棄絕了基督,他們的結局是永遠的毀滅,而信徒的結局【是被揀選的族類】。他們是一群屬靈的人,蒙神自己揀選的。

2)他認為那些相信基督的人為【被揀選的】,正如神曾為一個特別的目的,在祂救贖計劃上,揀選了以色列人(賽43:21)。對於基督徒而言,明白他們的得救是根據神以祂的主權揀選的目的是非常重要的。聖經反覆,明確地並含蓄地,說明這是無可置疑的;而蒙揀選是一個偉大的特權,其它的特權都是從揀選而生。



4.與基督一起作王(2:9b)

2:9………………………………,是有君尊的祭司,…………………………….。

1)【君尊的祭司】的觀念是來自出埃及記19:6,就是神藉著摩西告訴以色列人,“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然而,很不幸的,由於她的背道和棄絕彌賽亞。以色列喪失了她的祭司治國的特權。但所有信耶穌為彌賽亞,並單單信靠祂而得救的,獲得君尊祭司的特權(啟5:10)。

2)兩個元素構成【君尊的祭司】的形象。首先,祭司藉著進入聖所,在裡面獻屬靈的祭給神。第二,祭司在王的國度裡與祂一同作王。

3)【君尊】(royal)一般形容一個皇家的住所或宮殿(路7:25),但它也可以指一個統治權或君主制度。彼得在此處使用這名詞來傳遞王室的一般意思。第5節所提到的【靈宮】的意思也就是一個皇家的住處,皇家的統治。



四.屬靈的特權(三)(2:9c-10)

2:9…………………………..,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2:10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


1.前言

1)福音的描述不斷強調跟隨耶穌基督的代價。在路加福音9:23-26中,耶穌對所有要作祂門徒的宣告,“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靈魂下同〕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卻喪了自己、賠上自己、有甚麼益處呢。凡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自己的榮耀裡、並天父與聖天使的榮耀裡、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

2)重生得救的人明白基督徒的生活包括犧牲和代價。耶穌在路加福音14:27-33中用比喻說明了作門徒必須付出的代價。

3)然而,在彼前2:4-10中,彼得所看到的不是跟隨基督的代價和責任,而是祂賜給那些願意付出代價來跟隨祂的人的各種各樣的屬靈特權。屬靈特權的主題,從與基督聯合到與祂一同作王,是我們熟悉的新約所強調的。保羅在羅馬書9:22寫道,神要展示祂的怒氣和彰顯祂的權能,因此祂多多忍耐寬容那些將遭祂的怒氣毀壞的不信者。第23節說明了神這樣做的原因,“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神要將祂榮耀的豐富,所有隨著救恩而來的特權傾倒在信徒身上。這樣的屬靈豐富的應許發生在今世,也發生在未來。

4)當彼得結束他對信徒的屬靈特權的榮耀的概括,他列出另外五點基督徒所擁有的好處:分別歸基督,屬基督,在基督裡的光明,從基督來的憐恤,和宣揚基督。



2.分別歸基督為聖(2:9c)

2:9………………………………………………………,是聖潔的國度,………………………………….。

1)彼得繼續指向舊約聖經來支持神確實賜給信徒各樣特權。在此處他略略提及出埃及記19:6(“你們要歸我……為聖潔的國民”),祂宣告信徒被分別出來歸基督為【聖潔的國度】。【國度】是指一群人(“people”),好像一個民族。【聖潔】是指“分別出來”(separate或set apart)。這詞在舊約中是常見的,用來稱神與他們立約的民族為一個【聖潔的國度】(利19:2; 20:26)。然而,因著罪和不信,以色列失去了她成為神獨一的民族的特權。但以色列的一個悲劇,卻成為信神的外邦人的一個祝福(羅9-11章)。以色列不再享受成為神的聖潔的民族的特權,一直到這民族以信心轉向彌賽亞(結36:25-31; 羅11:24, 26)。

2)神將信徒分別出來主要是要與他們建立一個關係,並藉這關係可以來事奉祂。重生的信徒從被定罪和世界中分別出來歸於神,成為聖潔。成聖(sanctification)是得救過程的一部分。成聖包括兩方面:基督徒在神面前的地位,與他們漸漸的,實際上的聖潔生活。因此在本書信前頭,彼得稱他的讀者為聖徒(1:1-2),卻在1:16呼籲他們要聖潔。從地位上來看,神承認信徒從罪的刑罰中被分別出來,但在漸漸並實質的聖潔方面,祂藉著聖靈幫助他們過越來越多的聖潔生活,因此,在地位和行為上都是聖潔的。

3)地位上的聖潔使基督徒在神面前成為一個【聖潔的國度】,因為祂把祂的義歸咎於他們。實際上,他們正藉著聖靈的工作漸漸成為聖潔(林後3:18)。



3.屬基督(2:9d)

2:9…………………………………………………………………………………,是屬神的子民,………。

1)在西奈山,神應許以色列人,“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出19:5)。再次,這預示彼得話語中的真理,如今,基督徒是【屬神的子民】。

2)在此處,【屬】這個字在原文的意思是“購買”,“以一個價格獲得”。信徒屬於神,因為祂以昂貴的價錢買贖了我們(1:18-19)。

3)神以祂的主權揀選了信祂的人,並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付了代價來救贖他們。而聖靈藉著定罪和他們在救主裡的信心,賜給他們新的生命。因此,所有的信徒【屬】於救贖了他們的【神】。



4.在基督裡的光明(2:9f)

2:9……………………………………………………………………….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

1)歷經人類的歷史,未重生的世界面對兩種黑暗:理智上和道德上的。理智上的黑暗就是無知,沒有能力看見和認識真理。而道德上的黑暗是不道德,沒有能力看見和做對的事情。彼得在此處所提及的【黑暗】是第二種;陷在黑暗之王撒但的屬靈黑暗中的不信者的罪惡狀態。這樣的道德黑暗在範圍方面是普遍的,在深度方面是深遠的。不信者是在黑暗中出生的。他們不但行在黑暗中,他們也喜愛黑暗。

2)根據耶穌所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3:19-20)。

3)然而,彼得提醒他的讀者,基督以祂的主權,以祂的大能,並且有效地【召】他們【出黑暗】。從正面來看基督呼召罪人【出黑暗】,是他們也因此被呼召【入奇妙光明】。當信徒接收到基督的光明,祂照亮了他們的思念,因此他們可以分辨真理。祂也改變了他們的靈魂,因此他們可以應用真理。他們接受了理智的光來明白神的真理,和義的渴望來順服它;這些在他們信主前都是沒有的。



5.從基督來的憐恤(2:10)

2:10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

1)當彼得介紹下一個信徒的屬靈特權時,他引用了先知何西阿的一段話(何1:6-10)。根據這段經文,將來必有一個時候,猶太人不再蒙神的憐恤。這預言直接應驗在北國被亞述所滅的審判上(主前722)。但在千禧年間也將有一個未來的時候,那時神會【憐恤】“以色列家”和“猶大家”,拯救其中的餘數。

2)原則上,彼得將先知有關猶太人的話應用在教會上,特別是它的外邦信徒。當外邦信徒還是不信時,他們不知道從基督來到的【憐恤】;他們【從前不算得子民】。但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因為他們【蒙】了神的【憐恤】,不再為他們的罪受到神公義的審判。



6.宣揚基督(2:9e)

2:9…………………,要叫你們宣揚…………………………美德。

1)最後,神供應信徒祂的各種屬靈的特權,為了一個原因:【要叫他們宣揚】基督的【美德】。沒有任何比【宣揚】福音更高的特權。

2)【宣揚】等於做廣告,告訴人一些他不知道的東西。彼得鼓勵信徒去【宣揚】救主耶穌基督的【美德】(excellencies)。這【美德】不是指基督作了哪些偉大的事,而是基督內在高貴的屬性和品德。



五.虔誠的生活(2:11-12) 2:11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 2:12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或作:眷顧)的日子歸榮耀給神。


1.前言

1)今天的文化與彼得時代是相似的,不信者來自各處,不斷攻擊和批評基督教。這抗拒福音的勢力常常發表反基督教的言論,成功地取得社會的同情。基督教護教學家Wilbur M. Smith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觀察到世界上對抗基督教的勢力從耶穌時代就開始了,信徒不要以為今天會有所改變。

2)常常看到,所謂的基督徒的可恥行為被愛挑剔者和懷疑者的猛烈攻擊提供了火力,而真基督徒的善行在使這些反基督教人士安靜下來發生了一些作用。

3)彼得前書的讀者需要在他們遇到的壓力,艱難的審判,和迫害中堅持傳福音。彼得呼籲他的讀者在兩個關鍵方面活出義的生活,來強化他們的見證:一方面是個人,虔誠的紀律;是內在和私人的;另一方面是個人虔誠的舉止,是外在和公開的。


2.虔誠的內在紀律(2:11) 2:11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

1)彼得以稱呼他的讀者為【親愛的】來開始他的勸誡,意思就是他們,身為神大愛的對象,就有責任順服那位愛他們的神。根據這一點,他鼓勵他們以“為神而活”來報答祂。

2)他進一步稱他們為【客旅】,【寄居的】,提醒他們實際上他們不屬於世界社會的潮流。保羅曾寫,“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腓3:20)。作為屬靈上【寄居的】,信徒必須避開屬世的東西(約壹2:15-17)。按字面意思,【寄居的】是住在房屋的旁邊。這詞是指一個人居住在一個不是他祖國的地方,是一個外國人。這名稱切合基督徒,不屬這世界系統,卻與那些屬世界的住在一起。

3)彼得也用了【客旅】這個詞。這是【寄居的】的一個同義詞。這是指一個在外國旅行的人,或許短期在那裡住了一陣子。

4)既然基督徒不屬世界,他們就應當【禁戒肉體的私慾】。即使藉著重生產生了一種具有聖潔的渴望的新的性情,但這種新的生命力仍被拘禁在舊的,未蒙救贖的肉體中,從而引發了屬靈與肉體之間的持續爭戰。然而,信徒再也不是罪的奴僕;他們從罪的管轄和力量下得以釋放。【禁戒】這個命令表示信徒因著新的生命和內住的聖靈而有約束【肉體的私慾】的能力;即使在一個被肉慾,不道德,和道德相對主義所控制的後現代主義的文化中。


3.虔誠的外在舉止(2:12) 2:12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或作:眷顧)的日子歸榮耀給神。

1)為了更有效去傳福音,基督徒被改變了的內在生命必須展現在外面的世界面前。因此,彼得命令他的讀者【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外邦人】是指未得救的人。若彼得的讀者要【在外邦人中】作見證,很重要的,他們必須展現出無可指責的行為。

2)在第一世紀,【作惡的】這名稱令世人想起許多異教徒控告基督徒的罪,包括背叛羅馬政府,食人,亂倫,參與顛覆羅馬帝國的經濟和社會的活動,對抗奴隸制度,主張無神論而不敬拜凱撒或羅馬諸神。

3)面對【那些毀謗你們】的人,信徒格外要活出與他們所毀謗的相反的事,來證明不信者是錯的,並且證明他們符合福音的要求(太5:16; 多3:8)。在這種情況下,個人見證會產生影響。觀察這些信徒聖潔的生活,有些人會相信耶穌,蒙拯救,並且【便在鑒察(或作:眷顧)的日子歸榮耀給神】。

4)【鑒察(或作:眷顧)的日子】是一個舊約的概念,所指的是當神來到人中間,來施行審判或賜福的時刻。



六.順服世上掌權的(2:13-17)

2:13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

2:14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

2:15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

2:16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或作:陰毒)總要作神的僕人。

2:17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1.前言

1)身為天國的人民,基督徒必須完全順服神的權威,但他們可能錯誤地應用了這個真理,以至於不在乎,甚至於輕視他們所居住的世界,因此,失去許多作正面見證的機會。信徒
雖然與世界脫鉤,但仍必須以恰當的尊重和謙卑順服的態度對待合法的公共機構的權柄。

2)在這段經文中,彼得描述了基督徒對地上權柄的反應的六個要素:順服的命令,順服的動機,順服的程度,順服的原因,順服的態度,和順服的實施。


2.順服的命令(2:13b)

2:13 ……………………..,要順服,………………,


1)即使他們不是真正服在人的權柄之下,神仍然要求信徒【要順服】祂所任命的【人的一切制度】。祂要求他們展現出虔誠性格的素質(彼後1:5-7),和真正對社會的關懷,並且期望阻止苦難和罪惡(羅12:14-21)。為這目的,基督徒應該遵守所有的法律和尊重所有的權柄,除非被要求去做神禁止去做的或不去作神命令該去做的事情(徒4:19; 5:27-29)。

2)【要順服】是一個軍事名詞,意思就是按照指揮官的命令組成隊形。舊約聖經支持順服權柄的原則(申17:14-15)。



3.順服的動機(2:13a)

2:13你們為主的緣故,……………………………,

1)彼得清楚說出順服權柄的動機,就是【為主的緣故】,表示這是必須遵守的,如同所有神所默示的命令一樣。基督徒遵守是因為他們渴望藉此榮耀神。

2)其實,信徒順服地上的權柄,為的是尊重神最高的權柄,因為所有人的權柄就是出於神的主權。

3)信徒的順服也是模仿基督順服天父的榜樣。基督活在猶太人和羅馬人的不公平不公義的權柄之下,然而,祂沒有抗拒他們統治的權柄。祂譴責猶太人領袖,但從未要推翻他們的權柄。照樣地,祂從未帶領人抗議羅馬的奴隸制度和濫用的審判系統,或參與任何人民不服從運動。即使當祂被當局不公正地審問和釘在十字架上時,祂也沒有抗議。祂沒有全神貫注在政治和社會改革上,祂只專注在與祂的國度有關的事上(太4:17)。



4.順服的程度(2:13c-14)

2:13………………………………….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 2:14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

1)在審查有關信徒對政府的責任的教導時,可以看到政府的三個基本目的,“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13:3-4)。

2)這些目的,遏制罪惡,促進行善,與懲罰作惡的,來自有關神建立各種權柄的一切真理(羅13:1),因此解釋了為何彼得的命令延伸到【人的一切制度】。為了維持社會的安定和秩序, 神設立了所有這些權柄。

3)彼得詳細說明信徒順服的程度,使之可以應用在不同的層次上。將之分成不同的類別,他提到最高的層次【在上的君王】,以及【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



5.順服的原因(2:15)

2:15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

1)基督徒必須順服各權柄的理由是很清楚和基本的,因為如此行【可以堵住那些批評福音的人的口】。基督徒【行善】去尊重權柄是【神的旨意】,這樣【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



6.順服的態度(2:16)

2:16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或作:陰毒)總要作神的僕人。


1)順服的基督徒想要在不信的人中間維持他們的可信性,他們必須有正確的態度。【你們雖是自由的】的英文翻譯是“Act as free men”。當他們行事為人像一個自由人,他們就展現出這種正確的態度。他們必須了解,由於基督的救贖大工,他們在定罪,律法的刑罰,撒但的捆綁,世界的控制,死的權勢上是自由的。

2)但彼得警告那些在基督裡自由的人,不要利用這屬靈的【自由】來【遮蓋】對掌權者不順服的【惡毒】。

3)若一個基督徒有真正公義的態度,將會如同【神的僕人】去使用這自由。



7.順服的實施(2:17)

2:17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1)彼得把順服一切掌權者的要求總結為生活中四個應用。首先,信徒【務要尊敬眾人】。每一個人都是按神的形像被造的,因此總要被尊重。第二個應用是信徒必須【親愛教中的弟兄】。他們要展現給世界看,他們【愛】自己的弟兄姐妹。第三個應用是信徒必須【敬畏神】,包括在任何環境中信靠祂。最後的應用是【尊敬君王】,繞了一個圈子,又回到13節的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和【在上的君王】。這應用再次迴響到保羅在羅馬書13章的教導,特別是第七節,“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他們身為神的代理人來執行政府,君王,總統,總理,或首相的目的,是值得我們按照神的命令尊敬他們。



七.順服主人(2:18-21a)

2:18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

2:19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

2:20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

2:21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



1.前言

1)在今天“後現代主義”的文化背景中,人們緊緊抓住唯一一個基本的道德要求,就是提供每個人同等的權利。不再有人談論犧牲和特權,只有權利;譬如種族的權利,生殖的權利,移民的權利,同性戀的權利,和工作場所的權利。

2)若人沒有得到他們以為該得的個人自由,他們就表示不滿,可能罷工,政變。這樣的抗議通常是被人人平等,人人該得,與其他人同等待遇的信念所推動。

3)然而,專注在“權利”上,無論結果如何,是與基督徒生活不相稱的。基督徒應該關心的是遵行和順服神的旨意。如神所命令的,當他們遵行和順服他們的上級時,他們就證明了他們真正的盼望是在將來的世界。大衛提供給我們一個很好的榜樣。當神揀選他來繼承掃羅的王位後,掃羅就視他為眼中釘,想要殺他。面對這樣不公平的仇視,大衛想到的是神應許他將為下一任的王。因此,他不需要爭取他的權利,也沒有想要殺死掃羅;即使他有兩次可以輕易殺死掃羅的機會。



2.順服的命令(2:18)

2:18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

1)羅馬社會的勞動力大部分來自奴隸。有些主人善意對待他的奴隸,但大部分主人不是這樣的。

2)可以說,當福音傳遍希臘-羅馬世界時,大部分信主的是奴隸。所以,新約聖經中有許多教導是針對奴隸說的。

3)在此處,【僕人】的意思是一個體面的大家庭中的僕人。僕人的工作各有不同。有的是耕田的,有的是家庭醫生。彼得對他們的基本要求是【順服主人】。奴僕必須時刻順服【主人】。主人對奴僕有絕對的擁有權和控制權。

4)奴僕的順服必須【凡事要存敬畏的心】,意思就是不存任何的怨恨,而是存著一個尊重的態度。這是一種尊重神的態度。

5)這樣的敬畏神的態度要延伸並超過對【善良溫和】的主人,甚至對【那乖僻的】的主人也是要如此。

6)在以弗所書中,保羅更進一步說明神在這議題上的旨意(弗6:5-9)。

7)在工作場所,員工也要順服老闆如同順服基督一樣。這樣的順服排除了一切的反叛,抗議,罷工,故意不合作,等等;即使這老闆是不講道理的。



3.順服的動機(2:19-21a)

2:19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

2:20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

2:21你們蒙召原是為此;……………………………..


1)對於信徒而言,無論他們在工作場所的情況如何,無論他們是總裁還是管理員,無論他們是否獲得大幅加薪還是被削減工資,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們在世界的罪人觀看之下,並且在工作場所,保持了他們的見證。

2)信徒在工作場合順服的動機,表達在【這是可喜愛的】這短句中,直接的意思就是“這是一個恩典”。當信徒以謙卑和順服的態度為他們的上級作工,神就喜悅了(撒上15:22)。【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特別蒙神的喜悅。無論這是一個在彼得時代的奴僕耐心忍受兇暴的對待,或者是現代的一個下屬對一個不友善和不公平的上司不採取報復的行為,神就喜悅了。這就是雅各所指的“都要以為大喜樂”的經歷,藉此,信徒得以完全(雅1:2-4)。受苦難的一方將得到更多的祝福。

3)【良心對得住神】所指的是對神同在的一般覺悟,也是信徒在工作場合順服的主要動機。神要信徒在工作場所受到【冤屈的苦楚】時,不要失去他們的見證,而是謙卑和耐心地接受不公平的待遇,因為知道神以祂的主權管控每一個情況,並且應許賜福。

4)許多收到這封書信的人是奴僕的身份。他們無疑忍受了痛苦和不公的鞭打。他們的主人不給他們食物,不讓他們休息,或用各種不公平的方式虐待他們。不像現代的社會,他們沒有地方可以去投訴。無論他們主人施加在他們身上的境況是如何痛苦和困難,他們只好忍受;他們如此行,為了神的榮耀,證實了他們天上的盼望。

5)彼得繼續他的辯論,先用一個負面的理所當然的問題,接著一個正面的聲明。他說,【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很明顯的,沒有什麼可誇的。信徒犯了罪該被管教,而且他們必須耐心忍受。

6)另一方面,彼得提供了正面的肯定,【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有一些信徒受苦可能是因為他們的信仰。這些信徒忍受逼迫,就得神的喜悅。

7)彼得用21節的前半節令人驚奇的聲明來結束這一段落。【你們蒙召原是為此】。【蒙召】是指是有效的救恩呼召。一旦聖靈呼召人從黑暗進入光明,這些人就成為世界的仇敵,並且當他們想要順服基督的時候,就成為不公義,不公平攻擊的對象。保羅告訴提摩太,“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3:12)。

8)每當信徒在工作上面對試煉時,他們應當將之當作屬靈長進和傳福音的機會。神允許信徒留在這個世界的主要原因是,這樣祂就可以用他們來贏得失喪的靈魂,因而為祂的名帶來榮耀。那些以正確的態度受苦的人將在今生蒙福,來生在主的面前得榮耀。



八.受苦的耶穌(2:21b-25)

2:21…………;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

2:22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

2:23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2:24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2:25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



1.信徒受苦時的完美標準(2:21b-23)

2:21…………;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

2:22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

2:23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1)基督徒有時候必須忍受逼迫和苦難,無論是在工作場所或任何其它領域。在任何受苦的情況中,他們必須將基督作為他們的標準,他們的榜樣。對基督而言,走向榮耀的路徑就是一條受苦的路徑,而對祂的跟隨者而言也是這樣。

2) 彼得的用詞【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肯定提醒了祂的有效,替代,背負罪而死的現實–祂救贖的受苦。祂救贖的受苦是一次為罪獻上自己,在跟隨者中沒有一個人的受苦可以匹比。但在祂受苦的過程中,提供了他們一個可以在受苦中遵照的榜樣。譬如,在一個公然違背公義和良善的環境下,祂如同一個罪人,被釘在十字架上(賽53:12);即使祂沒有犯過任何罪(賽53:9)。祂是完全無罪的。在這世界上,神忠心的兒女常常遭受到這樣不公平的待遇(提後3:12)。耶穌的受死證明了一個人可以完全對神的旨意忠心,卻經歷不公平的苦難。因此,耶穌在十字架上死時的態度提供了信徒一個終極的榜樣,就是如何對待不該受的逼迫和苦難(來12:3-4)。

3) 這正是彼得所要說明的,因為他特別加了【給你們留下榜樣】這些字。信徒將為基督的緣故受苦,而祂的榜樣就是神所給的標準答案。基督是信徒走人生道路的榜樣或樣式。這樣,信徒【跟隨他的腳蹤行】。對於信徒,就如基督一樣,這些在世界上的【腳蹤】常常會行在不公平受苦的路徑上。

4) 彼得描述基督在面對這種不公平的酷刑之下的反應,將之作為我們的榜樣。【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再次響應了以賽亞書53:7,“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作: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5) 耶穌從這完全信靠神的反應中得到能力。祂【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2.信徒受苦時的完美代替(2:24) 2:24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1) 彼得接著將話題轉到主的受苦的重要現實上,就是祂的替代受死(可10:45)。

2) 耶穌【擔當】信徒的【罪】(sins)的意思是,祂為所有祂將赦免的人的罪忍受了刑罰。在忍受神對罪的烈怒中,基督所忍受的不只是掛在十字架上身體的死亡,而且更可怕的是與父神分離的一段時間(太27:46)。耶穌忍受了為聖徒的罪所預備的刑罰,藉此滿足了神的公義,使神可以赦免那些悔改和相信祂的人(羅3:24-26)。

3) 基督死,【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的英文翻譯是“so that we might die to sin”。原文中,“might die”不是兩個字,而是一個字,所表達的不只是“死”這麼簡單。這個字有點特別,在新約中只出現在此處。它所指的是離開,分開,失去,或不再存在。基督為信徒死,將他們與罪的刑罰分開,因此,他們將永遠不被定罪。他們的犯罪記錄,他們因罪的緣故送往地獄的判決都被釘在十字架上了,“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他撤去,釘在十字架上”(西2:12-14)。耶穌已經向神完全付清了他們的罪債。意義上,所有基督徒不再欠罪的的債。他們也蒙救贖脫離了罪的控制,【就得以在義上活】(羅6:16-22)。

4) 彼得將【在罪上死】和【在義上活】描述成一種【得了醫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這句話也是借用舊約先知所寫的“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5)。和合本所用的【鞭傷】不如英文譯本所用的“wounds”,因為前者可能給人一個印象指人得救是因為耶穌被鞭打受傷。但以賽亞和彼得使用“wounds” (受傷) 是指耶穌在被釘死的過程中的傷痛。“wounds”是指一般性的受傷,包括在整個受苦以至於死的過程中所有的苦難。而【醫治】是指屬靈方面,不是身體方面。而且以賽亞和彼得也都沒有意思將身體的醫治當作基督受苦的結果。


3.信徒經歷苦難時的完美牧人(2:25) 2:25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

1) 當彼得結束這段經文時,祂再次引用了以賽亞書53章,“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53:6)。如果神沒有決定所有信徒的罪都歸在耶穌身上,就沒有牧人將神的羊群帶入羊圈。

2) 【迷路的羊】常被用來形容任性,毫無目的,在危險中,和無助及失喪的罪人。耶穌描述他們為“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太9:36)。【歸到】(have returned )帶有悔改,從罪中轉回,並以信心轉向耶穌基督的涵義。彼得的讀者已經相信基督代替的死,並轉向祂來得救恩。就像路加福音15:11-32的浪子一樣,他們已經轉離之前罪惡生命的苦惱,並且得到在基督裡的新生命。所有得救的人來到他們【靈魂的牧人監督】完美的看顧,供應,和保護之下。

3) 【監督】(guardian)作為一個同義詞,描述耶穌看顧祂的羊群的另一個名詞。這個詞常常被翻譯成bishop或overseer,與【牧人】共同描述牧師或長老的責任。後來,彼得在勸誡長老們時也表達了這兩個稱呼意思,“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5:2)。藉著為祂的羊群死和復活,主耶穌成為他們永恆的靈魂的牧人和監督。在受苦中,祂成為他們的榜樣,他們的代替,和他們的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