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望所存忍耐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11/11/num-day42
【經文】民數記36章1~13節
民數記結束於「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但河邊、耶利哥對面―藉著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參13節)。
民數記的命令典章,以西羅非哈的五位女兒為保存產業作為開始(參二十七章)和結論(參三十六章)。按照猶太人的傳統習俗,產業通常是傳給兒子(參申二十一15~17;路十五11~32),西羅非哈的眾女兒便害怕得不到產業,因為她們沒有兄弟,而她們的父親又已經死了(參二十七1~8)。這絕非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它具有三項重大的屬靈意義:
第一、它啟示我們,今日基督徒選擇結婚對象沒有絕對的自由,重要的是先尋求神所顯明的旨意,並定意順服且遵行祂所配合的(參10~12節)。總要嫁或娶在主裡的(參林後六14),方能享受屬靈的賜福與影響,而產生敬虔的後裔(參提後一5)。
第二、第8節提到「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主耶穌的家譜在馬太福音提到「雅各生約瑟」(參太一16),但在路加福音三章23節提到「約瑟是希里的兒子」。路加的記載是「依人看來」(原文按律法),指明約瑟實際上不是希里的兒子,乃是按律法算為他的兒子。約瑟是馬利亞的父親希里的女婿,這事例也許是照著民數記二十七章1~8節、三十六章1~12節的定例:父母若只有女兒為後嗣,產業應歸女兒;但女兒只能嫁給同支派的男子,使產業留在原支派裡。讚美主!這是何等大的盼望,我們的救贖竟與舊約的律例有關而連於「基督」。基督是女人的後裔,且為童女所生(參創三15;賽七14)。
第三、西羅非哈的眾女兒預表我們這些按肉體是外邦人的,「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參弗二12)如今我們因這定例,成了新婦(基督的教會),因這極大的盼望,忍耐等候迎接新郎來迎娶。哈利路亞!
【回應】
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祢來。
【禱讀】啟示錄22章20節
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祢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