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筆記2020年3月26日 讀經:來11:1-28
回應:來11: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信心」就是對所盼望但尚未成就之事的一種堅定信念;因這信念我們就相信所盼望事是可以實現的,我們願意為這樣的信念堅持到底,這就是屬天的信心。屬神的兒女一定要有如此信心,對未見之事眼雖尚未看到,但內心卻相信,這事終必會得到證明實現;反之,若凡事講究以人的肉眼親眼看到才算數,那就稱不上對神有信心,因這樣的信心是屬血氣的,與尚未見到就相信的信心簡直是差十萬八千里,我們需要用心去學習、經歷這樣的功課;正因為如此,我們看歷史上這些先知、偉人,他們相信神賜下的應許,或許有些事無法在他們有生之年親眼見到,但我們現今的人從歷史回顧,得知神所賜給他們的應許,一個一個都真的成就了,且在持續中。我們後世的人,不得不相信這位真神所賜的應許真的會實現。
親愛的弟兄姊妹,神今天給我們一個生命挑戰,我們是否全然相信神所賜給我們個人的應許,這應許每個人或許不一樣,但我們就是相信神為我們量身定做的應許必會發生,或許神給你的應許不一定在你有生之年看得到,但請你相信神所賜的應許必會美夢成真,這就是來11: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經文的真義。求主幫助我們能有這樣的屬靈生命,看見神為我們所預備的道路。(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