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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 10 : 1-18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靈修筆記2020年3月24日 讀經:來10:1-18

回應:來10:1「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影子僅是實體模糊的輪廓,影子就是影子,不能代表實體的本像;基於此,我們可以這樣思考,舊約律法的規範它是無法完全取代耶穌的救恩。「將來美事」是預表指「基督」將成為信徒靈性福音真道上的大祭司,新約時代的恩典是要來取代舊約時代的儀文律法,但不是要來廢掉舊約內容。(太5:1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律法下的祭祀制度及所包含的道德原則,我們需要加以區別;若律法的影兒是指祭祀的儀式,那它將是短暫的預表,但律法的影兒若指的是對於人類道德上的要求,那這律法是屬於永久的規範,是不可廢除的。律法所規定的獻祭,只能說是指基督一次獻上作贖罪祭的預表;舊約時代每年都得要獻祭,它告訴我們一件事,「獻祭」若只用牛、羊牲畜獻祭,牠們的血是不能除去世人的罪。(來10:11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親愛的弟兄姊妹,信耶穌為何哪麼重要,神已明講用一般牛、羊獻祭,能做到的只是將人一年中所犯的罪洗淨,但除不了世人的罪根,所以人要不斷要透過大祭司每年都要為世人獻祭贖罪,這樣的作法對現今的世人來說,是不夠的,且勞民傷財費時、費力,唯有神在新約所預備耶穌基督的寶血,才能夠使世人的罪完全蒙救贖,永遠除去罪根,幫助人類不再受到罪的影響,這是我們要感恩的事。(王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