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工人的價值觀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10/20/num-day20
【經文】民數記18章1~32節
「亞倫的杖」說明了耶和華神對祭司與利未人的揀選。蒙神呼召、揀選的主僕,必須認識權柄,為的是操練三個屬靈的意義:第一、為著供職(參2、7節),盡他從主所受的職分。第二、為著與服事主的同工(利未人)聯合(參2、4節),同心合意。第三、持守聖潔,不叫外人挨近他們(參4、7節),並且謹慎自守,使服事的同工不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參3節)。而這句話是表示利未人不可再放肆,將己意代替神意。
神愛你,拯救你,設立你成為丈夫,作妻子的頭;設立你為父母,成為兒女的權柄與榜樣;設立你為公司機構部門的主管,成為你所帶領的同仁之表率;設立你為小組長,成為你組員、羊群的守望者;設立你為長執,為主看守聖所,經辦教會事務;設立你為牧人,為羊捨命。你我當在神所揀選的位置上,成為所服事者的遮蓋,盡力成為他們的祝福,使神的名得榮耀。
耶和華神訂定,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要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參21節),並從這所得的十分之一中再取十分之一,作舉祭獻給耶和華,將其歸給祭司亞倫(參28節)。神定規亞倫不可在以色列人境內有產業(參20節),成為富足的地主。
但願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九章的「生命價值觀告白」,成為我們信心的榜樣和鼓勵:「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嗎?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姐妹為妻……?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嗎?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什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
【回應】
主啊!祢就是我的分,我的產業。
【禱讀】民數記18章20節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