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神的子民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09/17/lev-day43
【經文】利未記20章1~27節
利未記二十至二十二章,重點在規範人和神之間的關係,而「自潔成聖」與「歸神為聖」是其中兩個主要的重點。聖經常常說「神是忌邪的神」,在1~7節的經文裡,就兩次提到「行邪淫」(參5、6節);邪的意思就是彎曲不正,而淫就是淫亂。然而,哪些事是邪呢?凡是拜偶像、把兒女獻給摩洛、交鬼、行巫術,這一類相關的事,神都視為邪,因為它們的背後都是魔鬼、黑暗、欺騙、邪惡。如果人隨從這些邪惡之事去行,或是親近偶像,委身於此,就是行邪淫。因此,神的子民若行邪淫,就是玷污了神的聖所,是褻瀆神的聖名;而神是忌邪的神,必不會輕看,所以經文裡三次提到神要向這樣的人「變臉」(參3、5、6節)。所謂變臉就是指發怒,神的震怒誰可以承當得起呢?神變臉之後,就會「把他從民中剪除」(參3、5、6節)。
神要求百姓要自潔成聖(參7節),也就是「使自己成為聖潔」,這說明成聖不僅有神揀選的一面,也有人責任的一面。神的子民應當互相關照、提醒,使大家都能遠離邪惡,遠離屬靈的淫亂,活在神的聖潔之中。
從這些刑罰的條例中,我們看見律法是嚴厲、無情的,凡是違背的人必被剪除、或是治死,不論是淫亂的罪、咒罵父母的罪、行邪術的罪等。太多時候,人忽略了律法的嚴肅性,總以為罪不至於死,或是說慈愛的神不至於那麼無情,殊不知「罪的工價乃是死」(參羅六23),而且是犯了其中的一條就是死(參雅二10)。
神的子民會去拜偶像或陷入淫亂,有一個原因就是隨從當地的習俗,如同23節所提醒的。雖然神這樣清楚的提醒,但可惜以色列人似乎沒有聽進去;他們依然隨從了當地的習俗,遠離了神,導致亡國。
最後,神提醒選民:「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這句話在本章出現了兩次(參24、26節)。另外有一句類似的話:「是叫你們成聖的」(參8節),這是針對律法作的總結,說明神為什麼要賜下律法。「成聖」一詞在原文就有「分別」的意思,因為聖潔的生命與世俗的生命全然不同;神的子民與世俗分別,自然就歸向神的聖潔,反之亦同。
【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藉著耶穌基督揀選我歸屬於祢。求祢保守教會能夠在真理上站立得穩,不致落入世上的小學。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利未記20章26節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