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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18 : 1-23

耶和華對摩西說:

不可亂性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09/10/lev-day36

【經文】利未記18章1~23節

性關係混亂是當今時代的大問題,它所造成的影響包括家庭、社會,以及人與人之間關係的混亂,而下一代也在錯誤的示範之下畸形發展。其實,神早已在聖經中提出警戒。本章就是神頒給摩西的性倫理。有正確的性倫理,才有正確的家庭倫理,進一步有正確的社會倫理。神所定規的性倫理,有以下五個重點:

一、不效惡俗(參1~5節):首先,神提醒百姓,不論是在過去或是現在,他們所居住的地方,那裏人的行為與惡俗都不可以效法,因為違背了神的律法。同樣的,對於現今世代越來越開放的性行為與放任的態度,神的兒女都不可以效法。

二、不可亂親(參6~18節):接下來神說:「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參6節)這露下體的意思就是指發生性關係;這骨肉之親的意思包含了母親、姐妹、孫女、姑、姨等親近的親屬(參7~18節)。性關係的混亂,一定會帶來人倫關係的混亂,這是神絕對不容許的,並認定這樣的事是「大惡」(參17節)。

三、不可亂德(參20節):「不可與鄰舍的妻子行淫」,這是指婚外性關係,任何婚外性關係都是神所不容許的。根據律例,未婚男子與未婚女子發生性關係還可以補救,若是女子願意,可以娶她為妻(參出二十二16~17)。只是與已婚的婦人發生性關係,為法所不容,尤其玷污別人的妻子,是極為不道德的事,除了淫亂之外,還破壞別人的家庭,至終造成自己的痛苦,古今多少的悲劇都因此產生。神特別宣示:「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參利二十10)這是極嚴厲的警告。

四、不可逆性(參22節):神起初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神所定規的性關係是一男一女,而且是建立在婚姻的關係上。神不僅賜給男女互相搭配的性器官,也賜給他們互補的生理特徵與性情,這是神創造的印證與奇妙。所以男人不可與男人苟合,或是女人與女人親密;同性相親就是逆性,必然遭致身體的咒詛(參羅一27)。

五、不可亂性(參23節):神造人是按著祂的形像造人,所以人極其尊貴,和動物絕對不同。若是人與獸淫合,不僅是逆,根本就是「亂」,極其可怕且作賤自己。如果「逆」帶來報應,那麼「亂」所帶來的災禍就更加可怕了。

【回應】
親愛的天父,懇求祢保守祢的兒女們,在現今的世代能夠站在祢的旨意上不搖動。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哥林多前書6章18節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