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羊的條例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09/08/lev-day34
【經文】利未記17章1~9節
這一段經文是關乎以色列民宰殺祭牲的規定。宰殺祭牲是一種信仰的表達,由亞伯獻羊和羊的脂油開始就是如此。我們有理由相信,在人類起初的獻祭中,有神的啟示和引導;然而隨著時代的改變,許多人漸漸把祭物歸給所敬拜的偶像(參羅一23)。如果神對宰殺祭牲和獻祭沒有清楚的定規,以色列民很可能把向神獻祭和祭拜偶像混淆。
「獻給耶和華」(或獻與……)這句話在本段經文中一共出現四次(參4、5、6、9節)。這表示經文很清楚的規範:不論是燔祭、平安祭或是任何其他的獻祭,獻祭的對象就是獨一的神。也就是說,神的子民敬拜的對象只有一位,就是創造萬有的真神。所有敬拜的儀式都是以祂為中心,唯有祂才是人類生命的源頭。就如主耶穌受魔鬼的試探時所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參太四10)。當人類轉移這個敬拜的對象,就是犯罪。
獻祭的對象不僅很重要,獻祭的地點也一樣重要,地點代表了敬拜的途徑。會幕就是神為以色列人所定的途徑,「帶到會幕門口」這句話,在這段經文一共出現四次(參4、5、6、9節)。還有一次是「耶和華的帳幕前」也是同樣的意思(參4節),而且每次都是用很嚴肅、含有警告式的語氣(若不如此,必被剪除),似乎深怕選民沒有留意。可見這是神所強調的,也要求選民萬萬不可忽略,因為神所定規的祭壇就在會幕,這祭壇也是祭司進入聖所的通路。
由此可見,人敬拜神不僅要有正確的對象,也必須透過正確的途徑,而這個途徑並不是由人決定,乃是神所定的。而耶穌基督就是神賜給世人唯一得救的途徑,就像祂說的:「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參約十四6)許多人以為,只要心誠,拜什麼都一樣,這是自以為是的想法。
第7節說:「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這一方面說到;人在不認識真神之前敬拜錯誤的對象,同時也說明了:錯誤的敬拜,實際上就是拜鬼魔,這是很多人忽略的一件事。亂拜並不會讓我們得蒙神的喜悅,反而會陷入屬靈的淫亂,而且是邪惡的,因為拜偶像實際上就是拜魔鬼。就如保羅提醒哥林多教會―「祭偶像就是祭鬼」(參林前十19~20),不可不慎!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幫助我緊緊的抓住主耶穌,作為我終身的依靠和來到祢面前的憑藉。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利未記17章7節
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