贖罪日的規定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09/07/lev-day33
【經文】利未記16章29~34節
贖罪日對古時的以色列人和今天的猶太人來說,都是一個大日;神所定的禧年就是以第五十年的贖罪日為開始。「當年七月初十日,你要大發角聲,這日就是贖罪日,要在遍地發出角聲。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聖年,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家。」(參利二十五9~10)從「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和「各人要歸自己的產業」這兩件事來看,禧年顯然有救恩意義。只要把贖罪日和禧年連起來看,其救恩意義就會更清楚,也更完整。
在贖罪日,祭司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行贖罪之禮(參利十六1~28)。希伯來書則透過贖罪日所獻的羊羔和那位真正永遠的大祭司—我們的主耶穌,來詮釋救恩;祂一次獻祭,完成了永遠的救贖(參來九7~14),並裂開了聖所的幔子,使我們能夠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參來十19~22)。當我們把這幾件事(兩隻羊和禧年)連起來看,不僅認識了基督寶血救贖的有效性,也看見了在基督的贖罪中所帶來的釋放和自由,如同進入禧年的恩典中一樣。
以色列人過贖罪日的首要態度就是刻苦己心,短短的幾節經文提到了兩次這件事(參29、31節)。它除了有為罪痛悔(願意與罪斷絕)的意思,在行動上也可能伴隨著「禁食」的要求。現代中文譯本聖經就把刻苦己心譯作「他們必須禁食」。想想看,神的兒子為我們付出這樣的代價,被人釘死在十字架上,我們焉能不刻苦己心呢?進一步來說,基督的恩典固然寬廣,但是就領受的人來說,卻必須認真以對。所以希伯來書特別提醒我們,在經歷了這麼大的救恩之後,若是任意犯罪,就是輕看主的寶血,把主重釘十字架了(參來六5~6)。
其次,以色列人在這日不可以作工,乃是要在神的面前守安息日(這不是一般的安息日)。這一方面說明了贖罪日在百姓生活中的優先性;另一方面也是要他們專心在神面前認罪,配合祭司行贖罪之禮。到了今天,許多人習慣把關乎得救或是處理與神關係的事,放在最不重要的地位,這是何等的錯誤,實際上它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
【回應】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賜給全人類有效的救恩,讓我們不僅心存感恩,而且願意與罪斷絕,好叫祢的心得著滿足。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希伯來書4章16節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