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痲瘋不潔(二)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08/31/lev-day26
【經文】利未記13章29~59節
大痲瘋認定上的第三個根據:有紅瘀肉(參10節),「紅肉」或是「紅瘀肉」也是判定大痲瘋的一個根據。所謂紅瘀肉就是指被痲瘋病菌蠶食過的皮膚,表皮不見了,只見紅紅的肉,所以大痲瘋又稱為「蠶食的大痲瘋」(參51~52節)。
痲瘋會蠶食人的身體形成紅瘀肉,同樣罪會破壞人的生命,形成許多的破口,造成自己和別人的痛苦。例如先是失去平安,再來失去喜樂,接著愛心不見了……。大衛說:「我的力量因我的罪孽衰敗;我的骨頭也枯乾。」(參詩三十一10)這真是他在犯罪之後痛徹心扉的體驗。
根據第45、46兩節經文的定規來看,大痲瘋患者的處境是相當可憐的,他必須獨居營外,與自己的親友隔絕,包含他的父母、妻子、兒女。他也毫無尊嚴可言,他要撕裂衣服,蓬頭散髮;無論到哪裡都要蒙著上唇,喊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對一個痲瘋病人來說,他所受到的不僅是身體的傷害,也有心靈的傷害;甚至心靈的創傷遠大過肉體的痛苦。
痲瘋病帶來人際關係的隔絕,因為他必須獨居營外,這就如同犯罪所帶來的結果一樣。先不用說觸犯國家法律要判刑坐監、與人隔絕,亞當、夏娃犯罪之後,第一個讓人看見的就是夫妻失和,兄弟鬩牆。亞當把吃分別善惡樹上果子的責任推給夏娃(參創三12);該隱則為神不悅納他的供物,遷怒弟弟亞伯,趁亞伯在田間就把他給殺了(參創四1~8)。
因此,如果我們認為痲瘋病可怕,而不願意接近,更怕被感染,就不當任由罪在我們身上建立它的營壘,至終摧毀我們的生命。
【回應】
親愛的天父,我知道祢向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求祢讓我能明白祢在大痲瘋條例中所存的美意,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羅馬書8章2節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