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司必須歸耶和華為聖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07/19/exo-day53
【經文】出埃及記28章31~43節
祭司是被呼召或被指派的,並非自願。正如希伯來書所指出,祭司的職分是由神所指定(參來五4)。祭司必須穿著「聖衣」有幾個目的:1.為著榮耀;2.為著華美;3.為著分別為聖;4.為著供祭司聖職。
外袍(參31節)―藍色預表基督的聖潔,下端繫有織成的石榴和鈴鐺。石榴預表基督工作的果效,鈴鐺表示有神的腳步引導我們。
冠冕(參36~39節)―冠冕上有金牌,刻「歸耶和華為聖」,預表基督是有君尊的祭司,也是完全分別為聖歸與父神的。
內袍(參40~43節)―用細麻織成,預表基督內在的義和完全。
「歸耶和華為聖」之意首先為從罪之事上分別出來,與罪一刀兩斷,歸給耶和華。其次是從一切偶像的轄制中分別出來,歸耶和華為聖。所以祭司必須在外在生活上,需不斷的自我提醒,並公開透明,使自己不致放縱肉體,而能儆醒度日。內袍預表著祭司的內在生活也必須聖潔,無愧於心,是榮耀華美的。
祭司在神面前擔當著代表人的角色,從祭司之以弗得胸牌上所寫的十二支派的名字,足見他是以色列民的代表,而「決斷的胸牌」也有十二顆寶石鑲在其上,亦是代表以色列全民的意思。
祭司這職分是極莊嚴的,如果祭司疏忽做了不合適之事,便會招致殺身之禍。在永活神和祂的榮光前是不能掉以輕心的,如利未記十章,拿答、亞比戶因獻凡火而致死。
祭司的工作是代表百姓獻祭給神,這些祭祀包括: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和贖愆祭。其次是為百姓代求和祝福。祭司也有一個重要職責是為百姓尋求神的旨意。每當他們祈求神的心意時,神就透過「烏陵」和「土明」,給百姓正確的指示。
【回應】
大祭司也是人,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而我們的大祭司耶穌雖曾受過試探,只是祂沒有犯罪。感謝神!將耶穌君尊的生命賜給我,願一生為祂活,彰顯祂的榮美。
【禱讀】出埃及記28章36節
你要用精金做一面牌,在上面按刻圖書之法刻著「歸耶和華為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