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經文

民數記 18 : 8-32

耶和華曉諭亞倫說:「我已將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交給你經管;因你受過膏,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當作永得的分。

2023-06/23_以耶和華為產業

【民數記 18:8-32】
|以耶和華為產業|

這段經文詳細提到神給利未人的酬勞。經文中不斷地強調「凡以色列人給耶和華的,都歸與你們」;「我的舉祭我已賜給你和你的子孫」(1節);「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9節);「以色列人所獻的舉祭並搖祭都是你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我都賜給你。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初熟之物,也都要歸與你;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都必歸與你。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連人帶牲畜,凡頭生的,都要歸給你」(11-15節);「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19節)。

第21節及24節也提到:「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勞」;「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

有些人主張,十分之一奉獻是舊約的律法,新約時代的信徒不需要遵守。然而,若從十分之一奉獻的精神來看,新約時代的基督徒仍當認真持守十分之一的奉獻,因為十分之一奉獻的精神是為了讓更多人可以專心,全職服事神。因此,當教會的信徒愈認真遵守十分之一奉獻時,教會就愈興旺,因為可以有更多的利未人、更多的傳道人、全職工人及宣教士能被興起,使教會的事工能更大的開展,這也是筆者親身經歷的見證。

另一方面,這段經文神也不斷地強調「利未人不可以有產業」,第20節提到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第23-24節也說:「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神如此要求,可能是為了讓利未人更專心服事神,不會因為產業而分心。這也是今天許多全職服事神的人當留意的,神若呼召我們放下工作來服事祂,我們就當專心,不讓世務纏身,好讓那招我們當兵的人喜悅。

另外,神要求利末人不可以有產業,也是為了操練利未人的信心。因此,第20節神對亞倫說:「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利未人的生活與百姓對神的敬虔,連結在一起。若百姓敬畏神,願意遵行神的典章來敬拜神,利未人就有供應:若百姓遠離神、不敬拜神時,利未人就會受苦。

唯願每個利未人都願意對神說:「主啊!祢就是我的分、是我的產業,我的生命和我的榮辱都和祢綁在一起。」也願每個利末人都憑信心說:「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詩十六5)

◆回應:
主啊!祢就是我的分,是我的產業,我的生命,我的榮辱和祢綁在一起。我也要憑信心說:「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祢為我持守。」

◆背經:
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詩篇 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