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禱告神必撘救
詩篇三十八篇
大衛是人,因此他也有人的軟弱。從這篇認罪詩可以看出大衛犯罪的誘因是第5節所說的——因我的愚昧。甚麼是「愚昧」?我們看大衛因驕傲橫行而擅自數點百姓,後來他禱告神說:「…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撒下廿四10)。可見愚昧是指「背地做事、毀謗人及驕傲橫行」。
* 神的公義(v.1-2)---神的公義就是責備、懲罰罪惡(v.1),以致犯罪者如被弓箭穿身,彷被重手所壓(v.2)。
* 罪的可怕(v.3-14)---罪使人肉不全、骨不寧(v.3)如被重擔壓住(v.4),身體受傷發臭流膿(v.5)拳曲哀痛(v.6)唉哼嘆息(v.8-9)力量衰微、眼目無光(v.10),甚至眾叛親離、災病纏身(v.11)、危機四伏(v.12)。
* 對付罪惡---對付罪惡必先仰望恩主(v.15),承認罪孽及為罪憂傷(v.18)並且要追求良善(v.20)及求主拯救(v.21-22)
* 認罪---「因我的罪過,我的骨頭也不安寧(v.3),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v.4)」,「我要承認我的罪孽」(v.18)。認罪是回頭的開始,認罪者必蒙主憐恤恩待。
* 為罪憂傷---「我要因我的罪憂愁」(v.18)真正的認罪必須有為罪憂傷的心悔改包括有五個因素:1.知罪 2.為罪憂傷 3.認罪 4.離罪 5.償罪,缺一不可。(償罪的意思,就是如果犯罪者虧欠了人,在認罪後,必須償還所欠的一切,除非償主自動的寬恕免除。)
* 犯罪的後果---
1.神的公義審判---「祢的箭射入我身,你的手壓住我,因祢的惱怒,我的肉無一完全」(v.2-3)
2.罪過造成痛苦---「我的罪高過我的頭,如同重擔叫我擔當不起…我疼痛,大大拳曲,終日哀痛…心裡不安,我就唉哼…我的痛苦常在我面前」(v.4, 6, 8,17)。
3.敵人誇,神受辱---「我失足的時候,他們向我誇大」(v.16)撒但所等候的正是這樣的機會,牠從來不放過使耶和華的百姓受辱的機會。
4.親友疏遠---「我的良朋密友…躱在旁邊,我的戚親本家也遠遠站立。」(v.11)
金句:「我要承認我的罪孽,我要因我的罪憂愁」(v.18)
祈禱:聖靈啊,求祢常常提醒我隱而未現的罪,讓我走在三一神的旨意中,不得罪祢。若犯了罪,求主赦免我回轉向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