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7_愛的誡命
【馬可福音 12:28-44】
|愛的誡命|
第28-31節記載,有一個文士問耶穌:「什麼是要緊的誡命?」耶穌回答:「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及「愛人如己」就是最大的誡命。「愛」是一切誡命的總綱,我們行事的動機都應當是「全心愛神、盡心愛人」。
第38-40節耶穌教訓眾人要「防備文士」。文士們外表上似乎是最虔誠的信徒,但他們一切敬虔的表現,不是因為愛神和愛人,而是為了得著人的尊重和利益而假冒偽善。他們很會讀經禱告,卻「侵吞寡婦的家產」,耶穌說:「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凡不出於愛神和愛人的動機的虔誠,都是假冒偽善!
「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即用我們的全人,所有的思想、情感、意志,及所有的一切來愛神。這位文士提到「盡智」來愛神。當我們認真地默想神的話語,也是愛神的表現。這位文士很認真、謙卑地學習神的話語,因此,耶穌稱讚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第35-37節記載,耶穌教導眾人藉著聖經,認真地思想「耶穌是誰」,「認真地默想神的話語」,也是愛神的表現。
第42-44節記載,有一個窮寡婦來到聖殿,往奉獻箱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裏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裏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44節)耶穌說最大的誡命就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愛神、為神付出不在乎多和少,而是有沒有「竭盡一切」。就如同奉獻,財主奉獻的錢遠遠勝過窮寡婦,但是窮寡婦的奉獻卻更為耶穌所稱讚,因為她是「竭盡一切」的愛神!擁有金錢愈多的人,理當更多的擺上;愈有智慧的人,也理當更多貢獻他的智慧給神;神給他更多恩賜的人,也理當更多付出。神將來要審判我們的,不是我們付出了多少,而是我們是否「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
◆回應:
主啊!赦免我常常因為自己付出一些心力而沾沾自喜,卻沒有想到祢給我的更多。主啊!我要盡心竭力的愛祢、服事祢,求祢常常提醒、光照我,我願對祢毫無保留。
◆背經: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馬可福音 12: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