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為耶穌
【出處】https://traditional-odb.org/today/2023/05/25/全為耶穌
【經文】歌羅西書3章15-24節
在傑夫十四歲時,他媽媽帶他去看了一位著名歌手的演出。這位美國歌手比利·喬·托瑪斯(B. J. Thomas)曾經像許多他那個時代的歌手一樣,在巡迴表演時過著糜爛的生活。然而,這是在他與妻子認識耶穌之前的事了,他們在成為基督徒之後,生命就徹底改變了。
演唱會當晚,歌手開始為熱情的觀眾演唱。但在唱了幾首他的著名歌曲後,觀眾席中有人喊道﹕「嘿,為耶穌唱一首歌!」托瑪斯毫不猶豫地說﹕「我剛剛為耶穌唱了四首歌。」
雖然這件事已經過了幾十年,但傑夫仍然記得,因在那一刻,他意識到我們所做的每件事都應該是為了耶穌,即使是一些被界定為「與信仰無關」的事情。
我們有時會想要把生活中所做的事情分類,例如:讀聖經、與人分享我們信主的故事、唱一首讚美詩,屬於神聖的事;修剪草坪、去跑步、唱一首鄉村歌曲,屬於世俗的事。
歌羅西書3章16節提醒我們,要將基督的道理存在心裡,彼此教導,歌唱,以感恩的心歌頌上帝。但第17節更進一步強調,我們作為上帝的兒女,「無論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祂感謝父上帝」。
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耶穌。
【思想】
你要如何奉耶穌的名做所有的事?
你要怎麼用你的言行來榮耀上帝?
【禱告】
慈愛的上帝,求祢幫助我,讓我所做的每一件事,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為祢而做,使祢的名得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