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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38 : 12-23

過了許久,猶大的妻子書亞的女兒死了。猶大得了安慰,就和他朋友亞杜蘭人希拉上亭拿去,到他剪羊毛的人那裡。

猶大的醜事

【出處】https://www.tpehoc.org.tw/2023/04/16/gen-day118

【經文】創世記38章12~23節

我們看到猶大是一個隨性、不受約束之人。他隨性以自己的喜好娶迦南人為妻(參2節),他也不守諾言,隨性保護自己的兒子(參11,14節),而現在我們看到他更隨性的召妓(參15~16節)。聖經說,隨從情慾的就是死,就是敗壞。人不敬畏上帝、沒有上帝,人的生活就是充滿了情慾,就是一個隨性、不受約束的生活,而這生活也成為自己最大的恥辱。

他瑪在父家守寡,她牢牢地記著猶大的話,苦苦地等待示拉長大成人好來娶她,但望眼欲穿不見諾言兌現,她知道自己上當受騙了,便以特殊的方式,來成全為猶大家傳宗接代的使命。

他瑪知道公公生性好色,就選擇了去剪羊毛的必經之地,用帕子蒙著臉(參14節),喬裝妓女等候猶大。她是受委屈,為伸張公義而當妓女的;另外當時社會還有一種妓女不受歧視,那就是宗教上的妓女,即廟妓。他瑪設下圈套,猶大還留下代表他身分的印、帶子(當時個人的印章,用帶子穿著可方便繫在身上)和杖(手杖有個人不同的標誌和形狀,用以代表自己的身分),因此只好就範。他瑪既達到了目的,又保全了自己的性命,免於被當作「淫婦」而燒死;難怪後來真相大白時猶大自嘆不如︰「她比我更有義」(參26節)。

他瑪是無辜的、智慧的,她值得同情,卻不足為取。因為神不願人用犯罪的手段去做好事,這是新約的原則。她雖然是無奈的,但罪還是罪,苟合還是苟合。「祢是赦免他們的神,卻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參詩九十九8)赦免出於神的慈愛,報應出於神的公義。

他瑪為了要替過世的丈夫取得後代,竟以妓女的打扮來取得,這方式不值得學習。但從她這種方式,也讓我們看到當時社會的價值觀及道德觀是何等低落。這世界常會給我們一些錯誤的價值觀,使我們以為可以不擇手段、不計方式去取得我們想要的,我們須小心這陷阱。

【回應】
主啊!謝謝祢提醒我,猶大是因為他瑪的裝扮而將她當作妓女。主啊!幫助我要單單以聖潔為裝飾來敬拜祢。

【禱讀】哥林多前書6章12節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