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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9 : 19-29

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什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

2023-04/08_以色列人過去被揀選(四)

【羅馬書 9:19-29】
|以色列人過去被揀選(四)|

這段經文保羅一開始提到,有人問了一個問題:「既然神憑祂的主權決定,那麼誰可以抗拒祂的旨意呢?而人也沒有責任了,神也不能指責人了,因為一切都是神的決定」。保羅一方面先責備這些人,因為他們不是誠心的發問者。但是,保羅沒有因此不回答這個問題,因為許多人也會有這個疑問。當我們高舉神的主權時,人會更謙卑、更知道自己一切都算不得什麼,都是神的憐憫、神的恩典,會讓人更感恩。但是,若我們過度高舉神的主權到一個地步,則會忽略人應盡的責任,甚至認為神要為著人的沉淪負責任,因為一切都是由神決定的。

因此,我們在此當先從聖經來了解,所謂「神的掌權」是包括「神的引導」,「神的允許」及「神的任憑」三個方面的。第18節提到神「叫」法老剛硬,出埃及記中提到事實上是神「任憑」法老剛硬,因此,我們在此看見,「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的平衡,法老剛硬是法老的「責任」,神憑著祂至高無上的主權決定,祂要「任憑」法老剛硬,這是神的「主權」。

第22節再次強調,神若任憑那剛硬、「可怒」的法老繼續剛硬,責任在於法老,神有祂絕對的主權,是我們不能干涉的。因此,人不能向神的主權強嘴,我們人所當作的是「盡我們的責任」,好好敬畏造物主,謙卑自己,不讓自己成為剛硬的可怒者。

高舉神的主權的確可以使我們更謙卑。這段經文最後,保羅再次引用舊約先知的預言,引證外邦人的得救是在神的旨意中,以色列人的錯誤在於他們沒有謙卑接受恩典,而以行為及律法而驕傲。

◆回應:
主啊!我願意謙卑接受祢的旨意,盡我當盡的責任,並接受祢的管教。

◆背經:
就像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羅馬書 9:25)